(李志芳 )2018年5月22日察右中旗纪委监委对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镇三庆村党支部原书记梁六零、村委会原主任高全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实行了留置措施。这是乌兰察布市旗县监察体制改革后自办案件中使用留置措施的“第一案”。此案的办理,前后历时仅一个多月,在办案中全面执行了“四个一”工作制度,充分展示了我旗纪检监察队伍在实际工作中的担当与作为,这将是察右中旗纪检监察改革中的一大亮点和新的突破,并将有力推动我委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今年以来,全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记使命担当,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截至目前,察右中旗纪委监委共处理问题线索67件(次),其中初核了结23件,立案26件,结案2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其中科局级干部占到约30%,采用留置措施留置2人。全旗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了43人次,约谈科局级干部32人,占94%。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5人次,占58%;增强了监督执纪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自察右中旗监察委员会挂牌以来,旗委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我旗监察体制改革,先后召开多次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改革事宜,经多方努力、协调配合,为监委会腾出3630㎡的独立办公楼,监委会的办公环境大大改善,办公面积和条件完全符合监察委组建后集中统一办公需求。
为进一步推动察右中旗纪委监委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我委认真总结经验,推动人员融合工作和“纪法”、“法法”衔接工作。
以队伍的思想契合、工作磨合、力量整合为抓手,凝聚思想共识和强大动力,制定“三定”方案,实现人员机构全融合,通过笔试、面试、考核层层选拔,在全旗范围内共遴选纪检干部16名,目前全部到岗工作。
加强纪检干部与转隶人员的深度融合,实现“1+1>2”的成效。从检察院划转政法专项编制11名、事业编制1名,转隶人员11人,干部队伍呈现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特点,为今后执纪执法提供了优质的人才专业支持。监委会内部功能科室划分明确、各司其职,内设机构14个,包括7个纪检监察室,各类编制58名,监督执纪部门的机构数达到了总数的79%。
履行好“监督、调查、处置”三大职能职责,首次采用留置措施,对市纪检监委指定办理的凉城县永兴镇三庆村案件进行立案审查调查,目前该案件两名被调查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已解除留置,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体现了“纪法”、“法法”无缝衔接。
与此同时,为了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工作效能,监委会还新建了阅览室和标准化档案室,拓宽了干部的阅读视野,提高了档案管理工作的精细化程度,做到了资料齐全,清单明确,取用便捷,科学管理,提高了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和机关内部整体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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