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公安力量。经市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博乐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50名。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人数:50人。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学历须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近3年来,曾在各类招聘考试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而被取消资格的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截止2018年06月30日,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动和试用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户籍不限;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

5、年龄18周岁以上(2000/06/30日出生)、35岁以下(即1983/06/30后出生)。

6、职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博乐市公安局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职位表》。

政审表在这里!(请将下方图片保存,打印出来后填写完整并盖章)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3日至7月11日;

2、报名地点:博乐市公安局三楼政工监督室;

3、报名方式:携带政审表,1寸照片2张以及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博乐市公安局现场报名。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资格审查以及政审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6、报名费:15元 考试费:40元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按招聘职位实际报考人数进行,体能测评评分标准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确定。体能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体能测试科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俯卧撑(25岁及以下测试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3、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完后领取笔试准考证。

体能测评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

(三)笔试内容、时间、地点。

1、笔试试题由市纪检委、人社局和公安局统一命制,满分100分。内容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定为2018年7月1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试卷命制及答题统一使用汉语。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 +体能成绩×50%

总成绩拟于2018年7月16日公布,届时将公示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在市纪检部门监督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确定。

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须经市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时间:2018年7月17日-7月19日

(六)公示。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体能测试、考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于2018年7月19日至7月25日通过平安博乐微信平台公示七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三、 工资待遇与管理

(一)此次招聘的警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市财政予以保障,例:新聘用大专学历警务人员工资每月为5703.86元(含五险一金)。一律实行聘用制,实行动态管理。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公安局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不再续聘的终止聘用关系。

(二)聘期内,新招聘的警务人员需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调整职级工资,考核有一年不合格者可按聘用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关系。

(三)警务人员工作满一年,解决博乐市户籍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博乐市市民待遇及带薪休假、婚假、生育护理假和探亲假;配发制式服装及警用装备。

(四)已婚警务人员配偶优先聘用至博乐市公安局巡逻防控人员岗位。

(五)非博州户籍警务人员工作满一年,且在博乐市没有住房,配偶同时也在博乐市待业或就业,大专以上学历者可申请公租房。

四、监督及要求

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此招聘的监督工作,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五、政策解释。

本实施方案由博乐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09-2239057 0909-2239013

博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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