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大媒体纷纷报道有关“7月1日起存款5万以上就要被查”的消息,个别自媒体“标题党”更是为博取关注点击,夸大其词,顾弄玄虚。客观地说,给部分不明真相的人带来很多困惑。瞬间觉得公民隐私保护就像一件“皇帝的新装”,个人隐私将一览无余。其实并没有想象的那么严重,为什么这样说呢?今天就和大家一起聊聊关于“五万以上就要被查”的真相,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存款5万以上,金融机构有义务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确有其事。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二章大额交易报告第五条金融机构应当报告下列大额交易:(一)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二)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三)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四)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二、大额存款交易报告制度不是新鲜事,而是早已有之。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实际是2006《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3.0版。自2006年起至今,央行共分别发布3个命令,2006年11月14日发布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和2007年6月11日发布的《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2016年12月9发布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说也就是说大额存款交易报告制度从2006年就已经开始了,只不过那时的金额标准较高(20万),涉及的人群不多,范围小,或者因为即使金额达标但属于正常交易,银行也不会询问你,所以很多人并不知道有这事,社会关注度很小。
三、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制度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事关广大百姓利益。新版《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法律规定而诞生。众所周知,当前国际反恐形势严峻,国内反恐也不容乐观,特别“疆独”分子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危及国家政权安危,没有稳定的政治局面,哪有百姓的安居乐业?包括打击毒品、走私、贪污腐败等黑色资金等。所以坚决执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不仅是金融机构的义务,也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
四、新版《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实施不会对居民带来生产生活任何影响。
1.报告金额由20万降到5万标准,纳入报告事项内容增多,只能说增大了各大金融机构反洗钱业务工作量,与储户没有太大关系。在临柜业务中实名制、5万存取出示身份证仍然是规定动作,并未因此增加居民负担。
2.大额交易只是常规备案报告,只有可疑交易才有可能接受讯问调查。如果你的资金来源合法,贸易背景真实,是经得起调查的,根本不用惊讶。只有那些来路不明,心怀不轨的资金才惧怕报告和审查,你说是吗?
总之我国7月1日开始执行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已经成为央行金融监管的常态化手段之一,金融是经济的命脉,没有良好秩序的金融就不能更好促进经济的发展,事关国计民生。
来源:快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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