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4日上午8时40分,新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邹新辉带领民(辅)警在上梅镇梅城广场进行路检路查。8时45分,执勤民警查获一台无牌红色摩托车,民警在对驾驶人进行盘问时,发现其神情慌张、说话支吾,不能提供相关证件。随后民警通过湖南公安综合查询系统查询该车的车辆识别代码和机动车发动机号码进行核对,其摩托车的原始车牌为湘KS2XX8,车型为:轻骑牌,民警将车牌输入娄底警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后得知该车为被抢劫车辆。

据悉:2011年08月10日03时许,原车主彭某艳在上梅镇华新社区被两人持刀抢劫,抢走彭某艳身上的现金、手机、身份证等物品,并将彭某艳的轻骑牌摩托车骑走。被抢摩托车牌号为湘KS2XX8,与被查摩托车一致。经核实后,民警对驾驶人进行询问时,驾驶人谎话连篇,不报其真实姓名。民警对其进行教育并告知已核实车辆基本情况,驾驶人态度随即转好,交代自身基本情况(刘某忠、男、游家镇人)。

目前,该案已移交至新化上梅派出所,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