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4日下午3时左右,我院多位离退休老党员顶着烈日来到法院缴纳党费,履行党员光荣义务。
88岁老院长郑圣芳(右二)等同志缴纳党费
郑圣芳同志是我们的老院长、离休干部,今年已经88岁高龄,已有63年党龄。尽管这些老党员已经退休多年,但他们始终没有忘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和法院的一份子,仍处处以一名合格党员干部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不仅大力支持现任领导的工作,关心法院发展,还积极缴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
退休干部何继烈(73岁)交党费登记
一起的还有退休干部何继烈(73岁)、冯社光(69岁)、曾招清(67岁)等同志,一道回院交党费。老同志们十分关心法院的改革发展,在茶叙时间一起探讨关于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新情况。
老党员聚在一起畅谈新时代法院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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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党费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基本义务,这在党章中已明确规定。按时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费的积累,有助于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给党组织以经济上的帮助,而且还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因此,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党员懂得交纳党费的意义,自觉地按期、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
现阶段每名党员干部交纳的党费平均来说并不多,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该支持党费的交纳。虽然个人交纳党费不多,但是零散的党费通过统筹累计后,数目也不可小视,而且意义重大,比如:用于党组织开展活动,党员教育培训、订阅或购买党刊党报等资料、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等用途。
党员干部必须遵守政治意识和党的组织纪律。只有强化政治意识,树立国家大局意识,严守党的组织纪律,维护人民利益,才能加快党的建设,把我党发展成为坚固的战斗堡垒,带领全国人民共同前进。
党费承载着党员对党的忠诚
党带领全国人民夺取革命胜利后,党的活动经费问题不再突出,为什么党员还要按规定交纳党费?意义就在于强化党员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和组织观念。按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就是要不断提醒党员,自己的身份是党组织的一员,要为组织尽义务,要承担党员的责任。这也是中央巡视组盯住“党员是否按规定交纳党费”的一个重要原因。
和平年代,绝大多数党员都能按规定交纳党费,同时涌现出许多交纳“特殊党费”的党员。这背后,体现的正是党员强烈的组织意识、党性观念。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震后的家园满目疮痍,百废待兴。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4500多万名共产党员交纳了“特殊党费”97.3亿元,这些资金全部投向了灾区基层,落实到了最直接、最紧迫、事关灾区民生的工程项目上,温暖着灾区群众的心。
“我死了,但党员身份没有变,所以我一定要交1万年的党费!”这是重庆市大渡口区原人大常委会主任、老红军袁崑同志的遗愿。生前,袁崑同志曾说:“我们这些人是喊着中国共产党万岁去冲锋陷阵的,中国共产党万岁是我的信仰。我死了,但党员身份没有变,不过我没有工资了,那就一年交1元钱吧,一定要交1万年的党费!”袁崑同志去世后,家人将其留下的1万元党费郑重交给了党组织。
按规定交纳党费是党的优良传统
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员条件和标准,早在二大党章中就已经提出党员应“按时交纳党费”的要求。在以后的历次党章中,虽然交纳党费的标准和因欠缴党费开除出党的时限会根据党情、国情作出调整,但对党员按规定交纳党费的要求从未改变。
按规定交纳党费是党的优良传统。我们党在成立之初,党的活动经费十分匮乏,党费作为一项经费来源,对于党的建设功不可没。面对极其险恶的环境,一些连日常生活都不能保证的党员,哪怕攒下一点点盐,也要想方设法把它当作党费上交。战争年代,无数志士仁人宁愿舍小家、献生命,也要把交纳党费视为极其重要的事,甚至作为牺牲前最后的嘱托,中国工农红军和新四军高级指挥员袁国平就是其中的典型。袁国平在皖南事变中与叶挺、项英一同指挥部队奋起抵抗,在突围中身负重伤。战士们要带他继续突围,他却把一个笔记本和7块大洋交给卫士连的副连长李甫,断断续续地说:“你们赶快突围,不要管我了!出去一个,是一个,否则一个都出不去……”并指着7块大洋说,“这是党费……”说完,趁战士不备,他悄悄摸出手枪,对准自己的太阳穴扣动了扳机。
新中国成立后,按规定交纳党费这一优良传统也一直延续在共产党人的血脉之中。周恩来总理除了按规定交纳党费外,对于自己的积蓄也立下规矩:凡是积蓄够5000元,若无急需,就交党费。朱德同志逝世后,家人将他20多年省吃俭用积蓄下来的钱全部交给了党组织。因为朱德逝世前不止一次地对家人讲:“我只有2万元存款,这笔钱不要动用,不要分给孩子们,要把它交给组织,做我的党费。”
通讯员 张进 编辑 刘炽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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