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老人,

因为住在老楼梯房里

爬楼费劲还不安全;

买的楼梯房,

爬了好多年

越来越觉得不方便;

住的楼层不高但也不低

上了楼想再下楼拿个快递

都觉得麻烦;

@珠海人,

你是否也有上面的这些烦恼?

看着住在电梯楼里“一秒即达”的同胞,

是不是总有种,

羡慕嫉妒恨的感觉?

为改善大家的住宅条件,

今年6月1日,

《珠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正式实施!

这意味着,

珠海楼梯房“秒变”电梯房

将不再是梦!

不过,由于是新规,

这份《意见》有何重点和亮点?

既有住宅要增设电梯,

该如何操作?

很多人表示,不是很清楚,

今天小布就为你送上最全指南——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如何执行、管理?

《意见》规定,既有住宅是指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或者合法报批手续,已建成投入使用的3层及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以下简称增设电梯)时均应遵循“业主自愿、公开透明、充分协商”的原则。

珠海市各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增设电梯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可以对增设电梯的业主给予相关财政补贴;而规划、建设、国土、不动产、消防、质量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则应按照各自职能,做好增设电梯的审批和管理工作,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应当协助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增设电梯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各居民委员会则应当负责辖区内申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业主身份审核和意愿收集工作。

《意见》还规定,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作为增设电梯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共同承担建设主体责任,依法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建设单位承担的义务;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对增设电梯工作予以协助、协调。此外,业主认为因增设电梯侵犯其所有权和相邻权等民事权益而提出补偿等要求的,由业主协商解决;属地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应业主请求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组织调解,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业主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需要哪些条件?

《意见》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当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单元总建筑面积2/3 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2/3 以上的业主同意;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2、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建筑设计、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以实用为原则,不得超出用地红线和建筑退让线,不得侵占小区消防通道,不得增加或者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且应当尽量减少占用现状绿化,尽量减少对周边相邻建筑和城市景观的不利影响。(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牵头对既有住宅小区增设电梯进行统一规划设计;业主也可分单元进行规划设计,依据批准的设计方案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3、申请增设电梯的业主应当以书面协议形式达成以下事项的实施方案:

(一)确定电梯使用管理者。

(二)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及其筹集方案。

(三)电梯维护保养方式及其保养维修费用分担方案。

(四)与不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进行协商,对利益受损业主进行补偿的资金筹集方案。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由业主协商确定的事项。

4、增设电梯所需要的资金,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筹集:

(一)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约定。

(二)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三)原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资助。

(四)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五)属地政府老旧小区整治专项补助资金。

此外,《意见》提出,业主可以参考以下分摊比例约定增设、维护和养护费用的分摊:

以第四层分摊系数1 为基准,第一、二层分摊系数为0,第三层分摊系数为0.5、从第五层开始每增加一个楼层分摊系数增加0.1,即第五层分摊系数为1.1、第六层分摊系数为1.2、第七层分摊系数为1.3,并依此类推出资比例;同一楼层各户的出资比例可以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该层建筑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增设电梯如何才能取得规划许可?

《意见》提出,增设电梯首先应当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业主可以按照以下方式提出增设电梯的申请:

1、本单元业主或者业主代表可以提出申请,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多名业主申请的应当推选1 名业主作为代表。

2、业主可以书面委托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等其他相关单位提出申请。

其次,申请增设电梯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书和《珠海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许可申请表》。

2、同意增设电梯业主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

3、业主代表委托授权书。

4、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本单元总建筑面积2/3 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2/3 以上的业主同意增设电梯以及同意所送审的建筑设计方案的书面意见。

5、业主就增设电梯建设费用、维修保养费用分摊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的证明材料。

6、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设计方案图纸。

7、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的结构安全说明和满足消防设计规范说明。

8、其他法定材料。

随后,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程序性审查,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技术性审查,并出具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建筑设计方案通过审查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公示建筑设计方案,公示无异议或者已妥善处理异议,申请人即可在两年内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增设电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内动工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限届满确需延期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市规划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延期一次,延续期限不超过两年,未申请延期或者延期后逾期仍未开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值得注意的是,增设电梯项目无需办理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供地审批手续,建筑面积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免予征收地价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城市更新、拆迁改造时,业主有权获得合理补偿,补偿标准参照电梯设备的建造成本及使用年限等因素综合确定。

增设电梯在建设中应如何管理?

《意见》提出,增设电梯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和审查、施工以及监理。增设的电梯井或加建候梯厅、入户连廊等建筑工程,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施工前申请人应当到辖区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到辖区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开工登记或备案手续。对已经获得许可并依法办理有关施工手续的增设电梯建设工程,相关业主应当提供必要的施工便利,不得阻挠、破坏施工。

同时,申请人应当选用取得相应电梯制造许可资质的电梯制造单位生产的电梯,并委托该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法取得相应电梯安装许可资质的电梯安装单位负责安装。而负责电梯安装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情况书面告知负责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电梯的安装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此外,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警戒、警示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居民出入安全。申请人也应履行建设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监督和配合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措施,并依法向消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审查手续,并负责落实有关的消防措施要求。增设电梯建设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值得关注的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后,新增建筑面积作为一个整体由该梯号(幢)全体增设电梯的业主共同使用,可不确权办证,各分户业主产权登记面积与增设电梯前维持不变。

安装完毕后,增设的电梯应如何维护?

《意见》规定,增设电梯的业主应当共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电梯;增设电梯的业主未委托的,应当协商约定一名业主为使用管理者,其他业主承担连带安全管理责任。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履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电梯使用单位的义务,在电梯投入使用前,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

同时,当增设电梯的业主发生变更,变更后的业主应当按照增设电梯相关书面协议的约定承担原业主的管理责任,变更后的业主与其他增设电梯业主重新约定维护保养分摊等电梯管理责任的除外。

此外,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以上指南,你都get到了吗?

楼梯房变电梯房从此将不再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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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住房规划建设(ID:zhszgjj)

责任编辑/蓝辉龙

编辑/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