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仓满幼儿园
2018年招生通告
根据《2018年永春县城区部分小学、县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永教初[2018]30号)文件精神,我园2018年秋季小班段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5班150人
二、招生年龄:
年满3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服务区)
1.桃城居委会1、2、3、4、9选的适龄儿童;
2.县直(含省市驻永单位)、幼儿园所在地镇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
3.桃东6、12、13组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对象
区域内户籍、房籍、军人、区域内港澳台侨(含外国籍)及来永务工人员子女等符合政策要求的适龄儿童。
1.片区“两一致”户籍人口、常住户口在小学(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内或在服务区内购房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1)住宅、户籍同属学校片区的“两一致”户籍人口的适龄儿童。“两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片区并实际入住。
(2)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3)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4)在服务区内购房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实际入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
备注:符合上述招生对象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住房产权(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户籍入户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前.
2.若有剩余学位,参加摇号对象:
(1)外来户籍在服务区内经商、办厂、务工人员并在服务区内租房满一年以上(经公安机关登记)的随迁子女。
(2)在本县的在编在岗教师子女。
备注:参加摇号对象必须提供户籍证明(体现摇号对象与户主关系)、务工证、暂住(居住)证或租房合同及相关有效佐证材料。
五、招生日程安排
7月17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服务区域内新生信息登记(逾期不予办理,后果自负)。
7月18日:入户调查核实。
7月19日—23日:服务区内新生名单公示。
7月20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参加摇号对象信息登记(逾期不予办理,后果自负)。
7月21日:入户调查核实。
7月27日—8月2日:公布剩余学位及符合摇号对象。
8月3日:上午9:00准时在仓满幼儿园二楼综合厅进行摇号(抽签)。
六、招生原则
1.学位余额多于或等于报名人数的则直接录取;学位余额少于报名人数的则实行电脑摇号或抽签。
2.中选者仅限本人入学,不得转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3.符合条件的参加摇号(抽签)对象每人限报一所幼儿园,严禁参加多校摇号(抽签),如果多报,一经发现取消其电脑摇号(抽签)资格,回原籍就读或就近到生源不足的其它幼儿园就读。
七、新生入园报名时间:
2018年8月31日
报名时须带:(1)健康卡;(2)接种卡(接种单位盖章有效)。
八、体检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2018年8月1日以后体检有效(入园健康体检一个月内有效)。体检时含血型并随带近期一寸相片一张。
2.体检地点:永春县妇幼保健所。
九、收费:
按永春县物价局核定的标准进行收费。
(未尽事宜参照永教初〔2018〕30号文件执行)
特此通告
永春仓满幼儿园
二O一八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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