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的年度最佳。

看到海报和徐峥的第一眼,我觉得应该是喜剧片没跑了,但没想到却是一部现实主义医患题材,极具“矛盾”属性的影片。

矛盾是指医药与患者间的矛盾;现实和生命间的矛盾;法律和人情间的矛盾。

宁浩说:《我不是药神》是一部事关生命尊严的电影。正如《我不是药神》的英译:Dying to survive,从面对死亡到被拯救,中间是一条“尊重之路”。

片中几位主演的特色鲜明,无论是徐峥饰演的程勇,为父治病走上格列宁代理之路,还是谭卓饰演的刘思慧,为女治病而作为夜店的钢管舞女郎等,其道德基础都是围绕生命及尊严。有个片段,本为钢管舞女郎的思慧,终于自己作为一位客人在夜店喝酒、看秀,在程勇砸钱让男服务生跳钢管舞时,思慧在舞台下方大声的尖叫、疯狂的状态、滑落的眼泪在告诉我们,无论你是谁,活着需要尊重。

先来聊聊正片中的“专利”和“生命”。

片中有一句一阵见血的台词,来自江湖骗子张长林:这世界上只有一种病,就是穷病。这句台词可谓道尽了中国人病不能医的辛酸。还有一个片段,是一位患病老奶奶,在哀求警察希望不要再追查格列宁印度仿制药的走私犯时说的:“我生病吃药这些年,房子被吃没了,家人被吃垮了。警察领导,谁家没个病人,你能保证一辈子不生病吗?我不想死,我想活着,行吗?”朴素而让人心痛。在钱面前,你可以做任何事;在命面前,你也愿意付出所有的钱。但那些吃不起药的人,只能回家等死。Life is money。

活着有错吗?白血病人买不起正版药,而去购买相同药效却价格低廉的仿制药有错吗?我觉得没错。

那我问你,每款成功的药品的研发成本,包括之前失败品,平均一款药品的上市需要十来年的研发周期和几十上百亿的研发费用,如此巨额的研发成本,只能专卖20年,销售峰期不过六七年,药厂不仅要收回成本,还要赚出下一款药品的研发费用,高价售药有错吗?我觉得也没错。

在利益面前,专利是尊严;在生命面前,专利是为难。那么我们到底应该尊重专利,付出相应的高价购买正版药物;还是想方设法地活下去?曾有老师说过,这个世界不是非黑即白,有很多事情我们可能没有办法用常理去判断。因为我们会发现,我们没办法做到两全其美,无论选择哪种方式,势必都会有牺牲。

再来聊聊正片中的“法律”和“人情”。

我是法律专业,对于法律来说,其中一个可能永远也无法改变的事实是:法律的滞后性。

郑卓然老师在他的文章里的一句话我很认同,法律永远会比现实慢半拍,因为法律的滞后,国家法院会不断制定新的法律,出具司法解释,不断弥补现实的漏洞。但法律的前进,往往需要现实的悲剧去推进,只有出现了问题,才能去弥补问题。人类的进步,是由少数人充当灯塔,多数的牺牲换来的,可惜我们只记住了少数的灯塔,却遗忘了碾压在历史巨轮下的多数。

片中的警察局长说:法不容情;周一围饰演的警察几次都说:这个案子我做不了。法律和人情之间的矛盾在现实社会中屡见不鲜,我认为片中的程勇让我看到了这种矛盾之下的进步。

“法不容情”中的“法”可能是不够合理和完善的体制,但当人们在这种体制之下,不会束手无策。法律的妥协和纠错,就是我们希望看到的进步。所以,程勇在最后坦然接受了法律的制裁,同时也赢得了某种意义上法律的宽恕,更重要的是,他让原本出了问题的机制渐渐松动,让后来者不必再像他一样,一次又一次地重蹈覆辙。

程勇说:我相信今后会越来越好的。无论是加入医保、国家对研制药品的支持还是抗癌药物零关税,我们可以看到,社会在进步,国家正在越来越好。

药能救命,人性方能救人心。我们生来渺小,在很多事情上不堪一击;但我们又生而伟大,将自己活成太阳,可以温暖、帮助更多的人。有一种很神奇的力量,可以颠覆规则甚至法律,我想,那就是人性吧。

法律约束人们的行为,人性可以使法律更为健全和完善。

我庆幸自己生活在一个法治国家,更庆幸自己生活在一个尊重人性的国家。

这世界上只有一种病,就是穷病。

但穷不是原罪,苦难也不是,失去最基本的对生命的敬畏才是。

愿我们生而平凡,却不忘共同创造美好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