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顺藤摸瓜一下,真功夫的蔡达标为什么会坐牢呢?
蔡达标现在在什么地方呢,答案是:坐牢,而且是坐牢14年,要坐牢坐到2025年才可以出狱。
2016年法院判决原告蔡达标胜诉,起诉内容是什么呢?这和蔡达标为什么会坐牢,是一回事情,我们来扒一扒,这里是重点,要仔细看。
时间回到2010年,这一年,发生了一件事情,这件事情在真功夫的发展历程中,是历史的转折点。
2010年9月18日,经过谈判,蔡达标和潘宇海签订股权转让的框架协议:蔡达标通过东莞市赢天投资有限公司,以752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潘宇海在“双种子”除预留份额外的全部股权(占“真功夫”股权的3.76%),今日资本以4.25亿的价格收购潘宇海在“真功夫”21.25%的股权,并支付380万美元定金。
2010年11月4日,潘宇海收齐了蔡达标7520万元股权转让款后,他辞去了“真功夫”副董事长的职务。(注意注意注意,潘宇海收到钱了哦)。
2010年12月,潘宇海的妻子再次向警方举报蔡达标涉嫌侵占公司资金(注意注意注意,蔡达标侵占的资金很有可能付给潘宇海了哦)。
公安部门开始立案调查,从2010年12月至2016年,双方一共打了三场官司:
官司一:
2010年12月,潘宇海的妻子向警方举报蔡达标涉嫌侵占公司资金,(蔡达标向银行贷款及利息4000余万元,以及向真功夫公司拆借3000余万元,这一共7000余万元,蔡达标支付给了潘宇海作为股权转换的兑价),2014年6月,终审判决:蔡达标获刑14年,他的弟弟蔡亮标、妹夫李跃义也分别获刑。
蔡家希望通过拍卖蔡达标持有的真功夫股权来还债。2015年底,真功夫股权第一次拍卖“流拍”,原定于2016年8月举行的第二次拍卖也未能如期举行。
官司二:
2012年9月,潘宇海起诉蔡达标,要求蔡达标予以赔偿7520万(你丫的,你明明拿到钱了,为什么还要起诉蔡达标赔偿呢,注意注意注意,这是法律程序允许的),法院最终于2016年判决潘宇海归还蔡达标7520万,潘宇海败诉,但潘宇海迟迟不归还欠款,继续上诉(注意注意注意,法院判他还钱,他就是不还钱,法律拿他怎么办呢?)。
官司三:
2014年,蔡达标起诉潘宇海及真功夫,要求撤销2013年9月发布的《董事会决议》,2016年7月20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撤销该董事会决议。这意味着一审法院没有认可潘宇海担任真功夫董事长职务的合法性,双方将继续上诉。
通过这一次顺腾摸瓜,你能看到什么蹊跷之处吗?那就是蔡达标支付了7000余万元给潘宇海,而潘宇海反咬一口说蔡达标职务侵占,而且蔡达标罪名成立,于是乎,蔡达标坐牢了。
今天,我们就谈谈职务侵占这个事情,算做真功夫最新判决给我们的启示:
蔡达标坐牢的核心原因,就是因为要支付潘宇海的股权兑价,一共7000多万元,但是蔡达标的个人名下是没有这么多现金的,于是蔡达标就从公司账户里提钱,并用公司名义给自己担保向银行贷款,这在法律上构成了职务侵占。
对于职务侵占,法律定义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职务侵占如果要成立,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包括:(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如单位领导利用调拨、处置单位财产的权力;出纳利用经手、管理钱财的权利;一般职工利用单位暂时将财物,如房屋等交给自己使用、保管的权利等。
必须有侵占的行为,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各种手段将本单位财物化为私有,既包括将合法已持有的单位财物视为己物而加以处分、使用、收藏、持有等行为,如将自己所占有的单位房屋、设备等财产等谎称为自有,标价出售;将所住的单位房屋,过户登记为己有;或者隐匿保管之物,谎称已被盗窃、遗失、损坏等等,又包括先不占有单位财物但利用职务之便而骗取、窃取、侵吞、私分从而转化为私有的行为。
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6年4月18日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二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上述规定,职务侵占六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在这里,小编需要提醒大家,职务侵占有明确的界限和事项,不要因为不懂法,无意识当中形成了职务侵占,如果真有股东之间有纠纷,闹上法庭,不管是否胜诉,面子上也不好看哪。
今天,先跟大家聊到这里,真功夫的案例还有好多对我们有启发的地方,静待下回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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