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男朋友谈了6年,男友父母借了上百万买了套全款房,写的是男友的名字。房子装修全部弄好。钱是亲戚的,父母已经足够无偿还能力。跟男友讨论过这个话题,男友表示房子的钱以后他自己一个人还。男友目前月薪3k左右,工作属于年限越久越吃香的那种。我的工资比男友要高挺多。
如果结婚,婚后各方面我需要承担很大一部分经济压力。意味着可能发生他的工资存着还钱我的工资养家情况。等于变相帮助他一起还钱。新婚姻法好像有个婚前财产,房子是他爸妈借钱买的,全都在男友名下。如果真的结婚了,我该如何保障我的权益。
律师分析
从法律上来说,虽说是男友父母找人借的款项全款买房,但由于是男方自己还债,其实说白了还是男方自己的借贷。这种情况其实跟贷款买房类似,只是没有首付全部都是贷款而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律师教路
如果能够证明婚前男友是借贷关系的实际债务人,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债,当然可以最后根据这个司法解释获得一半的房屋份额,但是实际操作往往比较难搜集这部分的证据,且搜集起来也比较繁琐。
首先最好能够让债权人跟男友重新签订借贷合同,说明所借款项为购买该房屋,然后每个月都要找到男友归还的证据,这部分的难度在于沟通,沟通不好的话,则会让人感觉夫妻生活中斤斤计较,但是实际上不这么做又难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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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可以采用婚前财产公证的办法,将房屋所负债务在婚前财产协议中约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房屋亦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确认同意婚后一起还这部分的款项(可约定份额),然后加名再结婚,这样的操作方式保险。但这样操作较为繁琐,而且婚前加名还要负担额外的契税。
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就是结婚后不动产权证加名,成为共同共有人,那么一起还这部分债务就不会是帮男方个人财产还债了。这样做的好处是简单快捷,且婚后加名不需要缴交契税,只要给工本费和手续费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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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婚后针对房屋的欠债进行还款最好使用一张特定的银行卡进行还款,且双方对这张银行卡都拥有控制权,你能方便快捷地调取银行流水,一旦出现问题需要举证,可以通过这张银行卡的流水记录证明对方在婚后使用婚后的收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款。
当然这一切都要基于良好的沟通,关于婚前对财产进行约定和商谈是恋爱中的男女很忌讳的问题,处理得不好的话,轻则产生间隙,重则一门亲事就这么黄了,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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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男朋友是通情达理的人,拥有法律意识,你们感情足够好,他一定能理解你的想法,不会让你为难,同时也清楚这是你应得的部分,不会反对;但如果他执意坚持不同意加名或者试图采用每月让其父母去还款等办法规避自己还款的义务,造成其父母借贷买房赠与其一方名下的表象,那我可能劝你要好好考虑一下这门亲事了。
胡帅
广东成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法学院,自执业以来,参与近百宗民商事案件,包括离婚纠纷、继承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土地性质纠纷等,其中成功办理数起大额民间借贷案件和疑难、复杂、群体性的房地产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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