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烟草行业大革命,积极研发加热不燃烧电子烟
自从风靡全国的IQOS引领了电子烟加热不燃烧的潮流后,各大烟草公司都陆续跟进了技术,七月五日,行业新型烟草制品发展座谈会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总结了国内外新型烟草的发展趋势,还有行业研发情况,进一步的探讨政策措施。
新型烟草主要可以分为电子烟、加热不燃烧产品和以口含烟、鼻烟等为代表的无烟气烟草制品。其中,加热不燃烧产品因为使用了电子设备,通常也将其定义为电子烟。因此,为与传统电子烟进行区分,根据工作原理可将电子烟划分为烟油式电子烟(传统意义的电子烟)和加热不燃烧式电子烟。
2013年我国烟草专卖局成立新型烟草制品工作小组,全面引领新型烟草的发展。在技术研究方面,2015年上海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院成立,湖南中烟和云南中烟也分别在深圳设立了新型烟草制品研创平台。在装备制造方面,山东中烟于2015年设立了新型烟草制品装备工程研究中心,积极推动装备建设,促进技术成果应用的转化。
近年来,国内的加热不燃烧卷烟在专利上取得了巨大的收获,申请专利总量远超国外烟草公司和其他专利申请人。国内许多单位和个人也已开始申请加热不燃烧型卷烟领域的专利,如电子烟生产企业深圳市合元科技、劲嘉科技(劲嘉股份子公司)等。
2004-1016年加热不燃烧型卷烟专利申请数量的年度分布情况
截止到2016年加热不燃烧型卷烟专利分布情况
目前国内烟草公司已经全部研发出全套的加热不燃烧的电子烟,前我国新型烟草制品发展已完成“起步突破”第一阶段的发展任务,包括围绕新型烟草制品的“三大准备”——产品研发准备、法律法规准备和政策措施准备。
新型烟草作为传统烟草的替代品,监管政策是其中发展过的关键。各国政府对新型烟草的监管都仍在摸索中。基本上有三种监管方式:一是作为消费品监管,二是作为烟草类监管,三是作为医药类监管。同时,各国对于含有烟草的新型烟草产品和不含烟草的电子烟的监管思路也有些许不同。仅从监管思路来看,中美两国都偏向将新型烟草产品作为烟草类监管。
国家烟草专卖局从监管层面认可了新型烟草在未来烟草产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针对新型烟草的发展定位和相对应的准备措施,这也证明了我国监管层对于新型烟草制品持包容和乐观态度,有望利好国内新型烟草产业链相关企业,基本可以认为是为新型烟草制品的发展定下了乐观的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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