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伊朗最高精神领袖和总统都是伊朗宪法规定的国家元首,但是事实上这两个职位的权力差别还是非常大的。伊朗最高精神领袖负责伊朗宗教和意识形态,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控制着伊朗的立法、行政、司法和军队,是毫无疑问的伊朗最高领导人。伊朗总统虽然是伊朗民选的国家元首,但是更类似于最高精神领袖领导下的责任内阁负责人,职责和权力更类似于政府首脑。伊朗每4年举行一次总统和议会选举,看似非常民主,但是伊朗的民主选举背后有很多猫腻,选举更像是用来伪装什叶派教法学家统治的花瓶而已。

(两任最高精神领袖)

最高精神领袖也是选举产生的

伊朗现行的政治体制是上世纪70年代伊斯兰革命之后,成功夺权的首任最高精神领袖霍梅尼设计的伊斯兰教什叶派教法学家统治体系。伊朗最高精神领袖必须由什叶派教法学家担任,至少目前还是在伊斯兰革命的领导层内进行权力流转。最高精神领袖不仅是伊朗宗教和意识形态的最高领导人,同时也还管着伊朗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最高精神领袖还直接掌握着伊斯兰革命卫队,这只卫队的数量与伊朗国防军相当,武器装备更加精良,也是最高精神领袖掌控伊朗全国的重要保障。

从制度设计上,伊朗最高精神领袖也是由伊朗民众间接选举产生的,民主程序十分健全,事实却并非如此。伊朗最高精神领袖由专家会议选举产生,这个专家会议则是由伊朗民众每8年投票选举出来的,理论上专家会议可以选举最高精神领袖,也可以弹劾最高精神领袖。但是在实际操作上,伊朗最高精神领袖是没有任何被弹劾的可能的。因为决定精神领袖的专家会议,虽然是由公众选举产生,但是所有的候选人都必须由最高精神领袖操控的宪法监护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很显然任何与最高精神领袖有意见分歧的候选人都不可能成为专家会议的一员,当然也就消除了最高精神领袖被弹劾下台的可能。最高精神领袖控制着宪法监护委员会,就控制着专家委员会,除非最高精神领袖死亡或者主动下台、政变下台,是没有任何可能性选举落败的。

(鲁哈尼参加总统大选投票,背后悬挂的是前后两位最高精神领袖的画像)

伊朗总统只不过是最高精神领袖操控的木偶

伊朗总统每4年由民众选举产生,每次选举往往还有多个候选人,竞争十分激烈。伊朗民众在选举中可以有限度的表达自己的意愿,但是表达意愿仍然是在最高精神领袖划定的范围之内进行的。符合伊朗总统候选人资格的伊朗公民,都可以向伊朗内政部提交申请。但是伊朗内政部汇总的候选人名单要提交给伊朗宪法监护委员会进行审查,以后宪法监护委员会确认的候选人,才能参加最后的大选。由此可见,伊朗总统的人选其实也是由宪法监护委员会事先划定的,伊朗民众只有选择A或者B的自由。

(哈梅内伊与鲁哈尼)

伊朗宪法监护委员会共有12名成员组成,其中6名是由最高领袖直接任命的宗教专家,另6名是由最高司法委员会提名并经议会确认的法学家,他们的任期为6年。这个委员会才是事实上的伊朗最高权力机构,它不仅能够决定专家会议和伊朗总统选举,还有权有权审查伊朗议会通过的一切决议和提案,议会通过的议案必须得到宪监会的批准后才能成为法律。如果宪监会发现议会通过的议案与伊斯兰教义或宪法有冲突,则有权送还议会修改。议会修改后,再由宪监会审核批准。伊朗最高精神领袖通过控制宪法监护委员会成员的任命和提名,事实上控制了伊朗内政、外交的全部权力,民选的伊朗总统不过就是最高精神领袖操控的木偶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