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01时20分,四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接到群众电话报案称:在四平市铁西区102国道德利加油站西侧100米处发生一起恶性交通事故。

接到报案后,事故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察,发现一具被碾压的尸体俯卧于道路北侧的慢车道内。在道路北侧非机动车道内停着一辆车号为吉AP27***重型半挂牵引车,死者系该车驾驶员。在半挂车左侧有肇事车辆遗留的一个后视镜外壳、轮眉挡板及少量其他塑料碎片,肇事车已经逃逸。

事故发生后,追逃中队立即展开侦查工作。由于肇事车在事故发生时故意遮挡号牌,给民警侦查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办案民警在查阅了20余小时的监控视频、翻阅海量的卡口照片,经过仔细比对后,于6月20日中午确定了肇事逃车辆为辽CH4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

民警经公安网查询获得车主姓名,随后电话联系该车车主康某某,该人称在辽宁海城西柳物流园准备装车。事故处理大队民警一边责令他不要移动车辆,在原地等候;一边驱车赶往辽宁海城西柳物流园。办案民警到达辽宁海城西柳物流园后,电话联系康某某,该人称已经装货前往北京,就要进入高速了。民警一再询问其具体位置,该人就是不说,后来康某某将电话关机了。办案民警通过其他手段获得了该车最后的停车位置,立即驱车前往查找,于6月20日23时40分在辽宁海城响堂管理区的一个大型停车场找到了肇事逃逸的辽CH4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经过民警现场检查,发现该车右后侧轮胎及挡泥板上遗留有人体组织和血迹。

但该车驾驶员康某某还是不露面。民警经过对其家属做工作,21日15时许,康某某迫于压力到海城市交警大队接受处理。21日23时30分,办案民警于将肇事逃逸的康某某带回四平。

经过询问,康某某如实交代了肇事逃逸全过程。 6月16日01时15分,康某某连续驾驶辽CH48**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事故发生时该车辆前号牌被遮挡)超过四小时未停车休息,沿京哈线由东向西行驶至德利加油站西侧100米处,将在路边检查车辆的驾驶员费某某撞倒并碾轧致死。

事故发生后,康某某驾车逃离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