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成名的歌曲,

经典的旋律

被进行填词改编、翻唱,

通过网络传播变成网络神曲,

这一现象普遍存在,

有的是为了更好地表达自己内心的情感,

有的则是为了娱乐制造笑点。

但并不意味着

所有的歌词都能被篡改

近日,

一名荔浦男子就因为瞎改歌词,

而被公安机关拘留了!

什么情况?一起了解一下……

谢某某,荔浦花篢镇人,成年后不务正业,对外自封“中国十大诗人”、“谢大诗人”,想通过改编诗词、歌曲并对外传播的方式吸引关注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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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某某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认为周边的人太平庸,没有审美能力来欣赏自己的才华,渐渐疏远身边的亲朋好友。

为了出名,谢某某不断地改编诗词,改编歌曲,并将自己的“作品”通过在大街上演奏、贴大字报的方式进行对外传播。

在此过程中,谢某某竟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的歌词进行篡改,另更名为“时代之歌”,并想把这首歌作为自己的“成名曲”。

经调查,谢某某先后在花篢街、荔浦百汇广场、阳朔西街口等公众场合演奏其篡改的“时代之歌”,但谢某某不满足现场传播,还在正火热的某视频APP上注册了账号,发布自己演奏“时代之歌”的相关视频,以此吸引“粉丝”关注,以便进一步通过在网络平台上开直播的方式获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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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歌是浓缩的国魂

是国家精神的象征

是中华民族薪火相传

不断发展壮大的精神动力

演唱、演奏国歌

是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形式

能凝聚人心

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

谢某某随意篡改国歌歌词且到处传播的行为,

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7月16日,桂林市公安局荔浦县局

依法对谢某某处以治安拘留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第十五条规定: 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 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荔浦警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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