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军路君
昨天,事关全国退役军人和涉军群体切身利益的一条重磅消息公布:7月19日上午,退役军人事务部邀请军地各界代表参加了座谈会,会议就《退役军人保障法(初稿)》向与会的各界人士征集意见。
虽然说这是一个规模不大的座谈会,但透露的信息量很大,最引人关注的就是披露了《退役军人保障法(初稿)》已经落地成稿,已进入到向特定的群体人员征求意见的阶段,接下来就是修改和完善,尽快提交终稿审议批准。
在座谈会上,《退役军人安置保障法(初稿)》的主要内容已经明确:一是明确了退役军人工作的基本制度和方针原则;二是规定了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的职业;三是规范了移交接收、教育培训、退役安置、就业创业、服务保障、抚恤优待、褒扬、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制度。
拟制订出台《退役军人安置保障法》,和现有的法律、政策法规相比,既是解决历史和当下退役军人群体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也是与时俱进做好新时期退役军人安置等各项权益保障的重要举措。军路君结合公布的《草案》内容和个人理解,对《退役军人安置保障法》有这几点看法:
一是立法旨在提高退役军人的社会地位,不再让流血流汗的人再流泪。比如,《退役军人安置法》草案突出强调国家和社会尊崇、优待退役军人,建立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这些是精神层面、是价值观的认同。退役军人为国奉献,是国家的宝贵财富,需要全社会的爱护与尊重,而在现实中需要解决大众了解退役军人群体不多、善待不够的问题。
就像影视剧《战狼2》中烈士老家遭强拆,《芳华》中伤残军人刘锋遭城管暴力相待,这些艺术作品恰恰“取材”于生活,有的现实甚至比影片中还要让人泪奔。好比,若不是网友晒照和《妈妈,我等了二十年》这首歌,你也就不会知道我们身边竟还有一位对越反击中的烈士母亲,掏不起探望孩子陵墓的路费,一直等了20年才扫墓……
二是草案专章强调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问题,在就业上重在授人以渔。无论是军官,还是士官,竞争上岗、货币安置是一个大环境、大趋势。国家能提供的岗位毕竟是有限的,但创业带动就业,发展却是不可限量的。有不少退役军人怕脱军装,特别是基层岗位、年龄偏大的军人,这里面除了个人对军装深深的挚爱之情,也有不乏为安置后路操碎心。
说到底是军人常年操枪弄炮,没有一门地方需要的过硬技术,不知道自己回去后能干什么。从源头上解决退役军人后路问题,除了给予优厚的经济保障(毕竟现实社会,没钱谈毛理想),还需要给退役军人适应社会、解决基本生活问题的一技之长,从源头解决退役士兵安置之忧。讲真,如果钱给足了,创业、就业环境又好,加上自己又有一技之长,谁愿意脱下军装后,换个甚至没啥理想的体制去苦逼呢?
三是立法最根本保证就是让惠及退役军人的法规,得到末端落实。拟草的《退役军人安置保障法(初稿)》中突出了建章立制、明确权责,对退役军人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等,通过制度的规范约束,强化监督管理作用,给惠军好法规划上硬杠杠。这里就着重要解决“上面政策很好,下面落实呵呵”的问题。
举个例子。《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出台,国家为做好新、老政策交替,特别指出“本条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执行本条例,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
并且,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在多次解答安置政策问题时,明确了双向选择的人群和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对象,军路昨天的头条《直招、套改、城镇等退役士兵,转业安置规定来了!》也有详细介绍,但仍有的地方不执行规定,“强制”安排符合转业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显然是有违中央精神的!
《退役军人安置保障法》带有“保障”二字,这里面既应包含妥善安置解决退役军人的各项困难和实际矛盾,同时更要保证好政策、好法规不折不扣的落地生根,只有这样,老兵才能迎来温暖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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