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河是长春市的母亲河,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理,伊通河周边环境明显改善。但一些被利益蒙蔽的违法经者,仍然在向伊通河内偷偷排放污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5月29日,二道区公安分局经文保大队民警在对辖区内企业走访时,有市民反映,在原长春拖拉机厂的一间厂房内时常弥漫恶臭的气味,持续了一个多月的时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消散不掉的臭味,时常出现的噪音。根据居民们的描述,民警判断厂房内很可能是暗藏一家黑作坊。根据居民提供线索,民警进行暗中调查。在调查中民警发现,这是一处塑料瓶粉碎加工厂,在厂房内摆放着大量的塑料制品,除了矿泉水瓶外,还有用于盛装洗衣液、洗洁精等化学合成品的塑料瓶。经营者将塑料制品粉碎后,出售获利。恶臭的气味,就是来源清洗这些塑料瓶的污水。而这处塑料瓶粉碎加工厂未取得任何许可,清洗塑料瓶的污水更是通过极为隐蔽的方式排出了加工点,最终流入伊通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6月15日,民警与二道区环保局对该黑作坊进行了突击检查,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对排出水样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水内悬浮物、含氮量、动植物油含量等几项指标均超出国家排放标准的20倍到50倍,严重污染伊通河水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通过暗管、暗井或渗坑的方式,逃避环境保护监察,此项行为,公安机关可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以下的处罚。目前,加工点负责人李某某已被行政拘留,加工点也依法被查封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