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燕赵都市报报道了沧州市颐和庄园三期C区7号楼1单元顶楼业主天台私自养鸡,结果一只鸡死在排风口,导致邻居家中爬满蛆虫的消息。经过颐和社区、运河区城管局等相关部门的协调,7月24日晚,养鸡业主对邻居叶女士进行了经济赔偿,并同意限期拆除笼子。
7月19日晚,家住颐和庄园三期C区7号楼3单元顶楼的叶女士,无意间发现自家主卧卫生间里竟然爬满蛆虫。经过物业和装修公司联合排查,发现“肇事者”是一只死在排风口里的鸡。原来,该楼1单元顶层住户在天台私自焊接了笼子,用来养鸽子和鸡。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此前他们曾多次劝说、劝阻并举报,但都无济于事。
燕赵都市报对此事进行报道后,7月24日晚7时,颐和社区负责人朱书记将叶女士和养鸡业主请到社区进行调解。同时,运河区城管局的两名工作人员及小区物业负责人也赶到了现场。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沟通协调,养鸡业主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诚恳道歉,并表示将给予叶女士经济赔偿8000元,双方达成和解。城管局工作人员也当面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养鸡业主同意半个月之内自行拆除笼子,停止在天台养鸽子养鸡的行为。
(燕赵都市报 记者 代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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