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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来自“April”投稿,这里是一个各抒己见的平台!

这些天,“Me Too”运动从国外走进了国内。

【7 月 23 日凌晨,一位女生发文,举报知名公益人雷闯曾在三年前对她做出性侵。

随后,雷闯便在朋友圈中承认了文章中的事实并致歉,公益界性侵、性骚扰频发的现象开始受到外界广泛关注,次日便又有几位男生站出来,举报同志平权运动公益人张锦雄曾对同志圈中的男性进行性骚扰。

雷闯事件爆发的两天后,也就是 7 月 25 日凌晨,又一位女性发文《章文,停止你的侵害!!!》,表明自己曾被媒体人章文性侵。

作家蒋方舟在看到这篇文章之后便在朋友圈贴图表示「我也被此人性骚扰过,坐牢吧,人渣」,并在章文声明匿名无回应义务后继续反击:「垃圾。我是实名,回应下我呗」。】——新闻来源:凤凰网

很多女性站出来,实名或匿名指证多位公益圈和媒体圈的“前辈大佬”性侵和性骚扰,她们勇气可嘉。

然而,大多数性侵者不仅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大张旗鼓的抹黑受害者,用各种匪夷所思的理由为自己开脱,卑鄙丑陋。

《熔炉》《素媛》《印度的女儿》《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有很多影片、书籍、剧集都聚焦于性侵犯这一话题,努力向这个不太美好的社会传递正确的态度和行为,

今天想和大家推荐一部Netflix出品的美剧《十三个原因 13 Reasons Why》(第一、二季)。

自由高中的一个女孩汉娜自杀了,她留下13盘磁带讲述她选择自杀的13个理由,每个理由都与一个人有关。

汉娜的自杀是个悲剧,悲剧往往是多种原因造成的,

有内因,比如汉娜的性格太过敏感;

有外因,比如被偷窥、被学校里的男生品头论足,以及被强奸。

第一季的重点在于解构汉娜选择死亡的原因,剥茧抽丝般还原雪崩时每一片雪花的所作所为

而到了第二季,以汉娜母亲对学校和强奸汉娜的男生的诉讼为主线,

深入的探讨性侵犯这一问题,

在艺术性上也许有所不足,但在社会性方面更加深刻。

汉娜不是个完美的受害者,她不是处女,有过一个以上的男友(非同时),没有在强奸犯的手刚碰到她时就以死相逼誓死不从。

但是,这些可以成为强奸她也无罪的理由吗?

不可以!!!

性侵,是犯罪,和偷窃抢劫杀人一样,是犯罪。

人人都明白,不管被偷的人是有钱还是贫穷,无论被杀的人是高官还是平民,过错方就是小偷和杀人犯,

可到了性侵这里,很多人不去追究性侵者的过错,反而想方设法的抹黑受害者,带来二次伤害。

一直以来,有很多潜移默化的规则在滋生“恶果”

“荡妇羞辱”针对女性,却没有一个相应的词针对男性。

“如果一个女孩有过很多性生活,人们会讥讽她是个荡妇

而换成男性,性生活丰富被认为是值得炫耀的,没有性生活才会被嘲笑”。

在第二季最终回的法庭审判中,另一位受到性侵犯的女孩杰西卡作了如下陈述:“那件事发生后,我不得不时刻提防那个在人前伪装成精英学生的禽兽,持续紧张不安,把每个男孩都往坏处想,

法官大人,您的判决将能让他意识到他作了错事,让每个男孩每个男人都认识到这点”。

可惜的是,时至今日,仍然有很多“老师教授”没有意识到这点,当性侵被曝光后,仍有不少声音在指责受害者穿着暴露、拒绝不够强势、感情经历丰富……

欣慰的是,越来越多的受害人(不仅是女性,也有男性)勇敢的站出来指证、发声、抗争。

《十三个原因》有很多优秀的点,性别歧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同性恋,等等,每个话题都值得去思考。

在第二季最后一集,汉娜的母亲找到一张纸,上面是汉娜生前列出的11个不自杀的理由,可惜她没能列出更多,

但如果有13个自杀的理由,一定有更多理由不作出那个糟糕的决定。

我们希望每个人都不会经历性侵犯这样的噩梦,也希望每一位受害者能积极坚强的走出阴影,继续精彩的人生。

以下是总结的 【强奸罪】的3大误区,希望熟记:

  1. 利用职务便利与女性发生关系是否属于强奸,关键在于是「诱使」还是「迫使」。升职加薪是诱使,开除相挟是迫使。既利用职务便利迫使发生关系,那么就是强奸。

  2. 一般情况,女性未同意就是强奸,哪怕是在进酒店之前是愿意的,之后是拒绝的,都是强奸。(不管女性的职业是什么)

  3. 强奸犯罪中,不外乎证明两个事实:存在性行为;性行为不自愿,是强迫发生的。前者比较容易证实,通常只要第一时间报案,证据都很充分;比较难证实的是后者。但是只要有人证、物证可以间接证明是被强迫就可以判定强奸罪。(比如有人看见拉扯、争吵,或者两人的聊天记录)

本篇文章图片和相关法律知识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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