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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太热穿拖鞋开车,听说这样违法,干脆脱下鞋赤脚上阵。被查时满脚是汗的司机还会反问:“哪条法律规定不准赤脚开车了?”

入夏以来,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执法人员遇到“赤脚大仙”的次数可不少。

记者从德宏交警支队了解到,德宏夏季天气炎热,穿拖鞋甚至赤足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较为普遍,操作中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为有效避免因驾驶陋习造成交通事故发生,德宏交警支队结合辖区特点从细微的不良习惯入手,通过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极力扭转驾驶员“不谨慎”导致“因小失大”的交通违法行为,从思想源头筑牢事故防线。自5月入夏以来,德宏在高速公路共查处688起穿拖鞋、24起赤足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从现场执法人员口中了解到,面对执法人员询问,赤足司机给出的理由往往让人啼笑皆非:天气太热,穿鞋开车不舒服,穿拖鞋上路会被罚款,干脆赤脚开车。

执法人员称,因为赤脚开车时人的脚很容易出汗打滑,因此也很可能造成危险。执法实践中,赤脚开车与打电话、抽烟等行为,一样归为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尽管这样,还有些人会抱有不被交警查到的侥幸心理,经常“以身试法”,其中,穿拖鞋开车占到此类违法的90%以上。

为从思想源头筑牢事故防线,德宏交警将驾驶机动车时穿拖鞋赤足抽烟手持拨打电话等影响安全驾驶的交通陋习纳入日常整治工作常态化。

芒市风平两个高速出入口重点警力部署,整治工作时间分为10时至12时、15时至17时、19时至21时三个时段,重点紧盯开私家车和面包车的中、青年男性驾驶人员。

执勤民警在例行检查中要求打开车门详细检查驾驶员的鞋子穿着情况,发现穿拖鞋或赤足的依法进行处罚,绝不姑息迁就。

执法人员表示,他们根据驾驶人在出站前更换驾驶人、丢弃烟头、系安全带、换鞋等逃避交警处罚的实际情况,主动与高速公路管理处视频监控点联系,要求收费站监控始终保持在线状态并调试好取证角度,如遇驾驶人为逃避处罚找借口或无理取闹,及时回传视频证据,彻底击碎违法驾驶人钻漏洞的想法,严抓严管形成高压态势。

据了解,《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就明确规定,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查看发送手机信息、手持拨打电话、观看影像资料、吸烟、赤足、穿拖鞋)属于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德宏交警凡查到以上某一行为,处以100至150元罚款,记2分。

除此之外,在高速路上行驶,未按规定系安全带,处以20——50元罚款,记2分;新手(实习期间)单独上高速处以200元罚款;不按规定时限登记注册的机动车(新车未挂临时车牌)处以200元罚款;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刹车灯不亮)处以50元罚款;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处以20——50元罚款,记1分。

德宏交警提示,穿高跟鞋或拖鞋开车,控制刹车时没有着力点,女司机穿高跟鞋更容易出现卡在制动踏板的情况;光脚开车也属于驾车时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夏天人的脚底板容易出汗,光脚踩刹车和油门踏板时容易打滑,会严重影响驾车安全,更有甚者还会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为了自身安全,驾驶车辆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记者丨 德宏网 叶静雪

配图丨德宏交警支队曹澄、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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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丨 周 勇

审核 丨 李武周 叶静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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