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经常看到有媒体报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制造刑事、民事案件,如何有效管控农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预防和减少有暴力事件的发生,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稳定是摆在是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和迫切的任务。

一、农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特点

一是侵害目标不确定、事发具有突然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发病期间没有特定的侵害目标,暴力事件有突发性

二是管控难度大。农村精神障碍患者发病具有突发性,难以预防和管控,发生暴力事件时往往都在人们不注意的时间点,很难将其控制。

三是农村精神障碍患者发生暴力事件后,容易引发社会矛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发病期间造成他人财产或人员伤亡的不负法律责任,受害人只能向其监护人要求民事赔偿,然而绝大多数精神病人家庭经济状况差,很难做出赔偿,受害人的民事权利不能得到有效地保障,极易引发受害人及家属上访或报复,诱发群体性事件。

二、农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存在的难点

一是监护能力缺乏,管控不力。(1)没有结婚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其父母监护,但父母年老体衰,无能力监护;作为其兄弟有能力但无暇监护,总不能天天啥也不干就陪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吧?结婚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难以监护,因为本身也是受害者。(2)镇、村干部也经费紧张难以完全承担监护责任。

二是治疗费用高,患者缺乏治疗。目前,对精神病的治疗需要长期服药来控制病情。虽然农村合作医疗可以报销一部分药品,但是高昂的收治费用对于一般家庭也难以承受。镇、村两级组织又负担不了,最后导致收治管理工作难以展开。

三是偶发性、突发性农村精神障碍患者无法有效监管。对于已经患病的农村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可以跟踪管理外,还有一部分潜在农村精神障碍患者发病之前难以发现并予以有效监护管控。

三、加强对农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的建议

一是摸清农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低数,掌握其基本情况,确定类别和危害等级,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确保其活动状态在可控范围。

二是建立和完善救助机制。农村精神障碍病患者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建立和完善救助收治机制。使他们看得起病、吃得起药,减轻患者家庭经济压力,创造一个有利他们就医、康复和回归社会的良好环境,增强精神病人家属对精神障碍患者监护的信心。

三是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农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第三者责任险机制。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为农村精神障碍患者购买第三者责任险机制,一旦发生农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案件时,依法应当由农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会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四是实施以奖代补监护制度。可由政府有关部门和农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签订以奖代补监护协议,鼓励监护人负责农村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生活的照料看管和按医嘱监督被监护人按时服药。对易失控的被监护人实行重点监护,限制其活动范围,随时监测病情变化。如有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出现肇事肇祸倾向,监护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农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是一个社会管理的难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与推动才能妥善地解决。在加强对农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工作上,需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多方联动管控机制,到对精神病人的预警管控无缝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