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上午10点多,济宁高速交警曲阜大队民警操作高清监控远程视频巡查时发现,在G3京台高速公路K554+200公里处邹城收费站附近北京方向,一辆黑色轿车驶入收费站后,就近停在了应急车道上。只见驾驶员从车上下来后,站在路边护栏处低头向桥下张望,并打电话跟桥下的人交谈。

此后,驾驶员从后备箱拿了一团绳子伸到了桥下,像是在钓鱼。怕绳子轻飘,他还从附近捡了一个树枝固定到绳子上,过了一会儿,他收起绳子,拉上来一个类似钥匙的东西。随即,驾驶员把绳子放回后备箱,驶离现场。

根据 《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1条第22项 ,在高速公路未按照规定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对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的行为,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首席记者 吴永功 通讯员 赵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