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平邑县纪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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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镇执法中队队长周传超、乡建办主任杨晓龙在查处违法建筑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地方镇执法中队队长周传超、乡建办主任杨晓龙,在对辖区内违法建设查处、监管工作落实不到位,调处辖区内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矛盾纠纷不力,致使地方镇发生多起违法建设,产生不良影响,对此周传超、杨晓龙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3月,经地方镇党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周传超、杨晓龙党内警告处分。
2
仲村镇北大支坡村支部书记任永刚低保清理工作失职问题。2017年,任永刚在担任仲村镇北大支坡村支部书记期间,在低保清理工作中失职失责,未能将不符合条件的赵玉柱、李加美和牛爱锋三名低保人员清理,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任永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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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阳镇库家村党支部书记库得成乱收费问题。2011年,库得成在担任丰阳镇库家村党支部书记期间,私自决定按每位宅基1000元的标准向办理宅基证的村民收取费用,共收取8户村民10位宅基费用10000元,并将上述费用记入村集体账目。2018年5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库得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沂蒙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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