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月1日)

在樟木林镇潮江路段

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一位15岁少年驾驶摩托车

与一辆小货车相撞

黄姚中队接警后

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并联系120

经确认摩托车主当场死亡

根据昭平县教育局发出的通报可知

摩托车车主是

黄姚镇巩桥中学学生

在去找同学玩的路上

被经过的大货车撞倒

导致死亡

目前

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摩托车,

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车,

未满12岁的孩子不得驾驶非机动车辆。

小编在此提醒各位家长

车祸猛于虎

千万别让未成年人骑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