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月1日)
在樟木林镇潮江路段
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一位15岁少年驾驶摩托车
与一辆小货车相撞
黄姚中队接警后
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并联系120
经确认摩托车主当场死亡
根据昭平县教育局发出的通报可知
摩托车车主是
黄姚镇巩桥中学学生
在去找同学玩的路上
被经过的大货车撞倒
导致死亡
目前
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摩托车,
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车,
未满12岁的孩子不得驾驶非机动车辆。
小编在此提醒各位家长
车祸猛于虎
千万别让未成年人骑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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