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关弊政

多尔衮有“六大弊政”,剃发、易服、圈地、占房(侵占房舍)、投充(抢掠汉人为奴隶)、逋逃(逃人法)。

(1)剃发易服

清入关之初,多尔衮颁布“剃发易服”令,清廷明令清军所到之处,限全体汉族人十日之内尽废明朝衣冠,依从满族剃发垂辫、着马蹄箭袖的服饰习俗,违抗者处死,引起全国各地民众的强烈反抗,很多人为此献出生命。

(2)占房圈地

清军入关后,以明末战乱造成大批无主土地为由,强行将京畿土地无偿分给八旗王公贵族,造成大批被圈土地的百姓流离失所,社会更加动荡。

清朝定都北京,大批满族官民随同迁入关内,分布在北京及京畿地区。为了解决他们的生计,多尔衮下令做了两件事:一件事是把北京内城(又叫北城)的几十万汉民强迫迁往外城(南城),腾空内城安置清朝皇室和八旗官兵。汉人搬迁时虽然给一点搬家费,但根本不够买房或盖房。许多汉民倾家荡产,或流离失所。

另一件事,是在京畿地区跑马占地。清廷派出官员,骑在马上,拉开户部发给的绳索,纵马圈占百姓良田,俗称“跑马占地”。名义上是圈占无主荒田,分给王公贵族和八旗官兵,实际上是把农民的大量土地无偿占有了。

(3)投充逃人

清朝王公旗人富户并不从事农业生产,他们在圈占的田地上设立农庄,因为缺少劳力,便实行逼民“投充”的政策,招收农民供其役使。许多汉人不愿离开故土,或经济破产,纷纷投充到八旗名下,充当奴仆。他们的处境非常悲惨,又引发大批逃亡问题。

多尔衮制定了严禁奴仆逃亡的法律,规定:抓获逃人,鞭一百,归还原主;隐匿者正法,家产没收;左邻右舍,各鞭一百,流放边远。这种肆意株连、刑罚过重的做法在社会上产生了严重恶果,与多尔衮“满汉一家”的思想当然也是南辕北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