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苏州四大行的一条新政,

在网上引起了热议。

从8月1日起,

苏州四大银行执行新政,

房贷不满5年,

提前还款将收取半年的违约金。

违约金=提前还款金额×月利率×6

而在此之前,

各大银行对提前还款的要求较为宽松,

部分银行只需要正常还款1个月后

就可申请提前还款,无其它费用。

不过,该政策只针对于

8月1日以后新签的贷款,

8月1日前发放的贷款,

依然按照原来的政策执行。

那么,在南京买房采用商业贷款,

如果要提前还款要收违约金吗?

记者摸底南京各大银行,却发现,

原来南京一直都有不能提前还款的规定...

工商银行:一年内不允许提前还贷款,一年后到三年内如提前还款,要收取三个月的违约金。

农业银行:贷款不满三年,须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违约金。

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贷款满三年的提前还款无需缴纳违约金,不满三年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交通银行:贷款满一年没有违约金,不满一年需支付1%违约金

中信银行、邮储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一年内不得办理提前还款,一年后可随时提前还款,无违约金。

有银行工作人员表示,

南京各家银行都有自己的执行办法,

至于是否会像苏州一样统一规定,

目前还没有接到通知。

业内人士表示,

提前还贷本身是一种违约行为。

购房者改变了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

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银行政策的出台往往和楼市息息相关,

尤其是在目前楼市严格调控的影响下。

业内人士表示:

苏州这一新规的出台,

会拉长房屋的转手周期,

遏制商品房市场的短炒行为,

一定程度上起到限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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