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买房子的时候,都会有一个计算好的面积作为依据,但是这个签订购房合同的面积,水分有多大呢?很多人都会吓一跳,就拿120平方的高层房子来计算,业主买120平方的钱,到手的实际面积仅为90平方左右,那30平方的面积被称为公摊面积的东西占去了,说好听一点是为公共面积做贡献了,那么公摊面积便宜了谁?。

什么是公摊面积?就是指由业主出钱,修建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面积。比如说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这些公共部分占去了,甚至有的小区还包含物业办公室,小区的幼儿园等公共建筑,这部分公摊面积的钱被开发商收取了,后期公摊面积又被物业神不知鬼不觉的切了一刀,物业都是按照公摊面积和实用面积的总和收费的,而且又利用公摊面积来盈利,收取各种广告费、租赁费还有管理费等等费用,而出钱的业主压根没有得到一毛钱的好处,还有比这更“坑爹”的吗?

公摊面积到底有多少?这个没有一个具体的数据,各个小区不太一样,最多的就是高层,公摊面积高达25%左右,甚至多的能达到30%的面积。小高层次之,小高层一般在18%左右。最少的公摊面积应该是多层,多层的公摊应该在10%到15%之间,但是早期的单位多层房甚至没有公摊,有的还大约实际的面积(阳台不计算面积)。

现在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越来越高,毕竟业主没有实际使用,公摊的面积又业主买单实在说不过去,那么如果取消由业主出资购买公摊面积的话,那么这部分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呢?第一个应该又开发商来买单,毕竟你盖的房子,作为受益者你应该给业主提供一个舒服的公共环境,这是开发商应该尽的义务。第二个应该有物业公司承担一部分费用,毕竟公共管理权属于物业公司,后期物业在电梯里买广告,挂电视屏广告,墙体广告,灯箱广告等等费用,钱都被物业赚去了,估计没有几家物业公司把这部分钱分给业主的吧!就连收物业费、取暖费等等费用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的,无形中业主多拿了多少“冤枉钱”,恐怕只有物业公司最清楚吧。

现在公摊面积的规定还不成熟,因为各个小区的情况不尽相同,不好出台硬性的规定,所以有一定的盲区,这就造成了业主多交的公摊费普遍现象,希望能够尽快出台详细的规定,来保护广大业主的权利。大家算算自己家被公摊面积占去了多少面积?起码多一个卧室问题不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