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深圳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规划管理政策研究工作,加快推动建设实施?8月7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邀请人大代表,就深圳市既有的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政策研究座谈。

为了做好政策的衔接工作,进一步简化规划土地审批程序,并学习广州、厦门等城市经验,市规土委拟定了《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划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并按程序对外征求公众,目前已经市政府初步审议并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管理规定》在加装电梯工作中的业主协商、规划报建、施工监督、基层组织协调指导等方面提出了原则性的指导意见,重点明确了规划国土部门的规划报建业务。

依据《管理规定》,将降低申请条件、简化深化程序,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不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暂不计收地价,不变更各分户业主产权面积。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完善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质量的一项惠民举措。据悉,2011年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行动计划(2012-2013年)的通知》,将老旧住宅区的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纳入行动计划。

为了落实推动此项惠民举措,市规土委专门制定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改扩建程序,于2011年、2013年先后印发了规划国土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既有单元式住宅增设电梯办理程序(试行)》、《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

加装电梯工程虽小,但也是一个完整的改扩建工程,需要业主达成一致意见并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委托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物业管理等方面的事项,对于非建设专业的业主来说加装电梯事项还是比较复杂。既有住宅业主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向市规土委按已建建筑物改扩建程序办理规划报建手续。

据市规土委介绍,下一步该委将按市政府统一工作布署,大力协调业主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实施工作。

(深圳晚报记者 徐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