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直通7月26日讯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的生活幸福安康,如今生活不但有所改善,人权也在人民生活之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依法治国也是在党的领导之下的根本原则。
随着社会逐步发展,人民进入互联网时代,在受到不公平和委屈时人民自己可以当家作主,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有多少人了解怎样才能得到合法的维护权益呢?帮办今天和大家解说一下:我们生活在党的领导之下,中央也明确六大条例实施监督:(一)执政党监督有五个方面:一是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来实现党对国家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二是通过党的各级组织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具体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的过程实行监督;三是通过推荐优秀党员干部担任政府重要职务来实现党对政府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四是通过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手段来实现党对政府公职人员的领导和监督;五是通过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和处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实行监督。(二)权利机关、监督政府的方式和内容主要有以下九个方面: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决算;审查政府的法规、决定和命令;质询和询问;视察和检查;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受理申诉和检举;罢黜职务。(三)司法监督包括: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审判机关的监督两类。检察院对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人员实行监督的范围是:法纪检查;经济检查;侦查监督。审判机关监督的方式和种类有:通过宪法诉讼进行的监督;通过行政诉讼进行的监督;通过国家赔偿诉讼进行的监督;通过刑事诉讼进行的监督。(四)内部监督分两条(1)行政监察:察机关为行使行政监察职能,履行下列职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依法对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财政及经济活动进行审核检查,以判断其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审计监督是一项专门的财政经济法律监督制度,是一种经济监督。主要目的是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事实依据,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审计监督的内容包括:财政预算的执行和财政决算;信贷计划的执行及结果;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项目的财务收支;国家资产的管理情况;预算外资金的收支;借用国外资金、接受国际援助的财务收支;与财政财务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收益;严重侵占国家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国家经济利益的行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责任的有关审计事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事项。(五)公民监督:公民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主要包括:批评和建议;控告;检举和举报;申诉;信访。
(六)媒体社会舆论监督主要形式有:新闻舆论监督;公众舆论监督。 媒体舆论监督合法权益——
(一)公民或者组织
记者的采访的真实资料与某公民或者组织的利益相关,该资料的曝光直接威胁到该公民或组织的切身利益。于是该公民或组织以恐吓或其它威胁手段逼迫记者不能将新闻公之于众。
(二)个别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
由于某少数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执法中有违法行为,该违法行为的曝光,不但影响他们的政绩,甚至会受到法律和党纪追究,于是他们威胁的手段逼迫记者不得报道。
(三)新闻媒体
记者报道权的实现必须通过新闻媒体这个媒介来实现。新闻媒体侵犯记者的报道权,往往是缘于新闻媒体的某位领导由于受经济利益或政治利益等因素的影响,不敢或害怕将记者的采集到的新闻予以公开报道,于是安排所管辖的媒体不进行报道,从而侵犯了新闻记者的采访权。
折叠报道权的法律渊源报道权与采访权一样,均在宪法等法律中没有明确的字眼,但新闻记者行使报道权确有法律依据。
(一)言论自由
报道权是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延伸。《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第2款规定:"人人享有表达自由;该权利应当包括以口头、书面或印刷物,艺术或自己选择之其他方式,不分国界地寻求、接受和传播各种信息和思想的自由。"媒体报道是公民行使表达权的一种方式而已,当然受法律保护。
(二)出版自由
出版自由,又称为新闻自由,舆论监督自由,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出版自由。报道权实质是出版自由的一种体现。例如新闻信息在报纸上的报道是出版自由的体现。(出版物包括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音像制品:包括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激光视盘;电子出版物:以数字代码方式将图文声像等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磁、光、电介质上,通过计算机或者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读取使用,具体包括软磁盘、只读光盘CD 、VCD视频光盘、DVD高密度只读光盘、IC卡集成电路卡)
(三)知情权
知情权,又称为知的权利、知悉权、资讯权、信息权或了解权,指公民了解政府和行政机关的各种公共信息的权利。它是在当代西方得到承认的一项新的公民民主权利,也是新闻报道权合法性的法律渊源。"知情权"概念最早由美国AP通讯社专务理事肯特·库柏在1945年的一次演讲中提出,其基本含义是指公民有权知道他应该知道的事情,国家应最大限度地确认和保障公民知悉、获取信息的权利,尤其是政务信息的权利。
知情权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的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知情权既是公民基本的政治权利,也是公民的民事权利,其内容涉及公法、私法两个领域。笔者认为知情权应包括知政权、社会知情权、个人信息知情权。1.知政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知悉国家事务、政府行为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活动,了解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权利。2.社会知情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知悉其所感兴趣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了解社会发展变化的权利。如公众对社会新闻、股市行情、商品质量的知情权,目前的金融危机以及高房价问题。3.个人信息知情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了解涉及本人的相关信息的权利。(例如合同行为,买了一台电脑,它的配置、操作方法等;某位失业人员向民政部门申请低保,他有权了解其是否获得低保名额以及当没有获得时的原因;我们同学在大三毕业时,退书籍费,大家就有权了解详细的购书清单;还有助学金的发放)无疑,知情权的确立使大众传播媒介在监督政府、沟通政府与公众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也保证了公民更有效地参政。 "知情权"源于公民的言论自由权,而传媒的新闻报道权正是源于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和知情权。传媒成为公民实现知情权的主要渠道。传媒使公民言论自由和知情权获得了实现上的统一。
公民知情权实现的途径很大一部分是从新闻媒体上看到或听到记者所报道的新闻信息而实现的。侵犯了记者的报道权,实质上是侵犯了广大公民的知情权。
(四)新闻作品的发表权
发表权,又称公表权,指作者享有将作品公之于世的权利。发表权的内容,包括发表作品与不发表作品两方面的权利。发表作品权,含何时发表、何地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作品。出版、公演、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都是发表的形式。不发表作品权,指作者对其品享有不公开的权利。
发表权的行使只能有一次,作品的发表,应当是首次向社会公开,如果作品已经出版或者将作品展览过,说明作者已经行使过发表权了。
发表权应当由作者享有,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推定作者将其发表权转移给作品的合法使用者行使。对于作者死亡以后尚未发表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如果作者生前没有明确表示不发表,其发表权在法律规定的有效保护期内,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者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
百姓直通——
随时互联网时代的发展、传统媒体和自媒体成为新时代的传播者。为何有些单位和个人怕采访曝光呢?帮办从两个方面分析(一)有些单位和个人确实存在问题,一旦曝光怕事情败露,受到处罚和处分,(二)自媒体也是国家赋予人民监督的一种权利,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权利举报和义务监督,这是宪法赋予给人民的权利。有些单位在接受采访时要记者证,假如给你做正面报道肯定不要证件,说白了就是以各样的借口拒绝接受采访。 近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强调加大媒体舆论监督,媒体监督也是对社会工作的促进,希望那些怕媒体的相关部门端正思想、认清形势、只有做好本职工作,人民百姓才会永远支持您、您永远不会怕光的。
来源: 百姓直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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