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红安县基本情况
(一)县情概况。红安,原名黄安,位于湖北省东北部、大别山南麓、鄂豫皖三省交界处,全县版图面积1796平方公里,辖13个乡镇(场、处),399个行政村,总人口66.5万人。
红安是革命的圣地。革命战争年代,这里打响了黄麻起义第一枪,诞生了董必武、李先念两位国家主席和陈锡联、韩先楚、秦基伟等200多位共和国高级军事将领,走出了红四方面军、红二十五军、红二十八军三支红军主力,牺牲了14万英雄儿女,在册烈士22552人。在中国工农红军的队列中,曾经每三个人中就有一个红安人,每四名英烈中就有一个属红安籍,牺牲之多、贡献之大,全国罕见,是唯一被中央以“红”字褒奖命名的县市,被誉为“中国第一将军县”。
红安是文化的沃土。自明嘉靖二十四年(公元1563年)建县以来,已有455年的历史。这里山川秀丽,人杰地灵,曾养育了理学奠基人、北宋著名理学家程颐、程颢,明代思想家李贽,明代文学家、户部尚书耿定向,现代著名文学家、翻译家叶君健,经济学家张培刚和历史学家冯天瑜等一大批名臣学士。
红安是绿色的家园。全县平均森林覆盖率47.86%,北部生态旅游保护区森林覆盖率达到85.7%,年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5天以上,倒水、滠水、举水三大河流穿境而过,拥有两个国家级公园(天台山森林公园、金沙湖湿地公园)、一个省级公园(倒水河湿地公园)。
红安是旅游的胜地。拥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41个点,4A级、3A级景区各3家,省级旅游名镇2个,全国12个重点红色旅游景区、30条红色精品线路和10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之一,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全国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
(二)贫困状况。由于战争创伤和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等原因,红安县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是集革命老区、资源匮乏区、贫困地区、优抚集中区“四区一体”的国定贫困县。2014年,全县农村人口53.95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1.12%;建档立卡贫困户43937户112849人,占全县农村人口的21%;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8057元,比全省人均水平少2792元。全县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占65.56%、缺技能占7.22%、发展能力不足占8.18%、因残致贫占4.04%、缺资金占17%,缺劳力占9.67%。
(三)减贫成效。近几年来,红安县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支撑脱贫攻坚,抢抓大别山试验区建设、大别山振兴发展等机遇,积极争创省级重要增长点,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取得新成绩。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县城、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县、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和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等80多项国家和省市级荣誉称号。黄冈市10个县市区发展分为三个方阵(第1至3名是第一方阵,4至7名是第二方阵,8于10名是第三方阵),红安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自2014年起连续四年位居全市第一方阵。2017年GDP 153.81亿元,与2014年比(下同),增长27.4%;固定资产投资206.17亿元,增长43.9%;地方财政收入30.4亿元,增长48.5%,总量连续四年位居全市第一名;规上工业企业163家,增长45.5%。金融存贷比由35.54增长到54.43;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4908元,增长27.6%;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0448元,增长29.7%。三次产业结构比由22:49:29调整为18:48:34。红安高速出口车流量由152.65万辆(次)增加到263.29万辆(次),增长72.5%。2010年开始建设的南部工业新城基本建成40平方公里,落户企业454家,投产261家,其中工业企业231家。目前,产业工人3万多人,带片区城镇居民和其他从业人员接近12万人。
县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夯实了脱贫底盘,加快了脱贫步伐。红安县贫困发生率由2010年的30%下降到2014年的21%,下降了9个百分点。在近几年的脱贫攻坚和多轮精准识别“回头看”后,2017年底全县建档立卡总数为39426户、110489人(人口自然变更后享受政策数据为38837户、110085人),其中2014年脱贫3323户、11005人,2015年脱贫13684户、43976人,2016年脱贫4145户、13162人,2017年脱贫18172户、42023人。2017年底未脱贫存量103户、323人。2014年建档立卡重点贫困村96个,2016年出列56个,2017年出列40个。2018年初,按照国家和湖北省制定的贫困县退出标准,经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省级核查和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红安县符合贫困县退出标准,拟退出贫困县序列。
二、主要做法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决胜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紧紧围绕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和贫困县“三率一度”脱贫摘帽总目标、总要求,聚焦“六个精准”,坚持靶向施策、精准滴灌,全面推进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搬迁扶贫、教育扶贫、保障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精准脱贫工作得到国务院扶贫督查组的充分肯定,2016、2017连续两年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被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评为A级;贫困县(市、区)党政领导实绩考核被省委、省政府评为A等次。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在省级考核中荣获第一名。
(一)提升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2010年元月亲临红安视察期间,作出了“革命先辈们的丰功伟绩,革命老区人民作出的重大贡献,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勿忘老区,建设老区”的重要指示。国家住建部定点帮扶红安,给予红安县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大力支持。湖北省委、黄冈市委将红安作为两级书记抓脱贫攻坚的联系点,要求红安“要带好头、走在前列”。省委书记蒋超良同志对红安高度重视,多次走村入户调研指导,倾注了大量心血,要求我们“弘扬长征精神,走好新长征路,坚决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刘雪荣同志一直把红安的脱贫工作抓在手上,带领我们攻坚克难,不胜不休。各级各部门倾情关注红安、大力支持红安,这些都给我们以巨大的鼓舞和莫大的鞭策,我们深感脱贫攻坚就是我们这一代共产党人肝脑涂地也必须夺取的“娄山关”,粉身碎骨也必须跨越的“泸定桥”。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我们站在践行党的宗旨、体现社会主义制度本质属性的政治高度, 以“四个意识”的强烈政治自觉,对标、调校、看齐、赶趟,通过加强党的领导把全县各级党组织、66万人民群众的思想、意志、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的正确方向上来,落实到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的生动实践中去,以“贫困不除愧对先烈”、“群众不富寝食难安”的使命担当坚决兑现习总书记对全党、全国、全世界的庄严承诺。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贯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建设各个方面。
二是建立作战体系。按照军事化作战原则,成立以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为副组长的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设8个作战指挥部,由副县级以上领导担任指挥长。成立县乡村三级指挥部和作战室,建立“县级统筹、部门参与、乡镇主抓、干部包保、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衔接、左右贯通的指挥体系。
三是压实脱贫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脱贫攻坚责任制。实行县委常委和人大政协主职包保乡镇制度,明确从县委书记到村支部书记、工作队员、包保干部等九个方面的工作责任,即:副县级以上领导负责所包乡镇如期脱贫、重点贫困村如期出列、贫困户如期脱贫;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所在乡镇如期脱贫;乡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负责所在乡镇如期脱贫;有驻村包保任务单位的主要责任人负责驻点村如期脱贫;扶贫工作队队长及成员负责所驻村如期脱贫;驻村第一书记负责所在重点贫困村和贫困户如期脱贫;其他包保干部负责所包保帮扶的贫困户如期脱贫;各村党支部书记负责所在村如期脱贫;相关产业局负责落实有关帮扶政策。
(二)严格精准识别,扣准第一粒“扣子”
一是对标程序科学评定。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认可的原则,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量化、细化贫困评价体系。由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入户,按照“看房、看粮、看劳动力强不强、看家中有无读书郎、看家人有无病怏怏”“五看”评定标准,通过农户申请、入户核查、民主评议、村级初选公示、乡镇确认公示、县级复审公告等程序,对贫困对象进行科学评定,登记造册,建立户档、村档,切实提高识别精准度和公信度,真正做到“卡外无真贫”。
二是多轮识别剔除硬伤。对照精准识别“负面清单”,通过大数据比对,对精准识别对象开展多轮“回头看”,对有房、有车、有工商营业执照、属国家公务人员的贫困对象,组织专班入户核查,收集相关佐证资料,根据实际情况,剔除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硬伤”户,切实做到“卡内无硬伤”。
三是应急机制动态管理。制定《红安县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应急机制》,解决动态管理开网不及时的问题,对因大病大灾等特殊情况致贫的农户及时纳入贫困户享受政策,对经过大数据比对发现确需剔除的“硬伤户”及时剔除并终止其享受政策。由村按标准和程序上报需动态管理的贫困人口,乡镇组织专班进行入户核实,并召开乡镇党委会研究,以政府文件上报县扶贫攻坚办审核确认并报县政府审批。2018年启用应急机制动态管理后,贫困人口总规模38242户109970人,未脱贫存量144户462人(其中新识别118户388人)。
(三)强化保障措施,完善帮扶体系
一是政策保障。2015年8月,我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标中央和省市政策,对接红安实际,研究出台《红安县精准扶贫政策扶持实施意见》以及“1+12”精准扶贫政策(“1”,即《红安县精准扶贫政策扶持实施意见》;“12”包括资金整合、工业扶贫、农业扶贫、旅游扶贫、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培训、教育扶贫、医疗救助、政策兜底、小额信贷、社会扶贫、光伏扶贫等12个具体实施办法,每个实施办法都有配套实施细则),密织涵盖产业、医疗、教育、住房、饮水、社会保障等政策之网。2016年,红安县遭遇百年未遇特大洪涝灾害,我们及时研究出台了《关于防汛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政策意见》“1+9”灾后恢复重建精准脱贫救助政策;2016年10月,针对县乡换届、政策完善,我们结合省市“村出列、户脱贫”的标准,制定了《红安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包村驻点调整方案》《关于印发红安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136”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等“1+6”精准脱贫补充方案;2017年年初,针对“春季攻势”查找的问题,全力补短板、保底线、解难题,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实施办法》《红安县有机茶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红安县养蜂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红安县红苕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等“1+7”的政策方案。
二是机制保障。实施“2568”行动计划。“2”即明确两个责任:干部包保责任和市场主体联保责任;“5”即五大机制:建立工作、考评、奖惩、脱贫、督办五大机制;“6”即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8”即八个依托:依托新型工业化发展,实施工业企业扶贫;依托现代农业发展,实施农业产业扶贫;依托乡村旅游发展,实施现代服务业扶贫;依托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民生改善扶贫;依托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智力扶贫;依托部门资源整合,实施行业扶贫;依托融资方式创新,实施金融扶贫;依托社会扶贫机制创新,实施全民参与扶贫。
三是资金保障。坚持“政府主导、全面统筹,瞄准贫困、精准实施,权责对应、激励约束”的原则,全面统筹整合各类财政性资金,切实强化扶贫基础性保障。2014年度投入财政资金2.1亿元;2015年投入财政资金3.02亿元,2016至2017年,精准扶贫累计投入资金49.7亿,2016年21.05亿元,2017年28.65亿元,其中整合财政专项资金11.5亿元(2016年5.6亿元,2017年5.9亿元),政府融资8.7亿元(易地扶贫搬迁2.66亿元,光伏电站建设2.57亿元,金鸡扶贫2.33亿元,基础设施建设1.14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投入29.5亿元。2018年计划整合财政专项资金6.1亿元,已整合到位3.4亿元,主要用于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兜底保障和产业扶贫等方面。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完善资金监管制度,制定《红安县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从制度层面规范统筹资金的管理;成立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扶贫办等相关单位参与的监督管理专班,对目标任务完成、资金拨付使用管理、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进行全领域、全过程监管;强化条块监管责任,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监管跟着责任走”和“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责任”的原则,压紧压实各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和各乡镇属地管理责任。
四是力量保障。坚持好人好马上前线。革命战争年代,红安“铜锣一响,四十八万;男将打仗,女将送饭”;新时期,我们大力发扬“朴诚勇毅、不胜不休”的红安精神,举全县之力推进脱贫攻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9724名党员干部包保39426户贫困户,抽调1398名优秀干部组建399个驻村工作队和12个督查队,做到乡有督查队、村有工作队、户有帮扶人。大力引导能人回乡创业,建立健全“政府+企业+银行+保险+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引导、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扶贫开发。近三年,民政系统接受各类社会捐赠2184万元。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广泛开展社会帮扶活动,截至目前,红安县累计注册爱心人士63724人,注册贫困户42388人,捐赠次数109827人次,捐赠955802元。开展“百企帮百村”行动,投入帮扶资金4160万元,捐赠金额1200万元,安置就业700多人。
五是作风保障。聚焦脱真贫、真脱贫,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聚焦解决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建立运用“大督查”工作机制,采取明查暗访、电视曝光、约谈问责、第三方抽查等方式,组建5个督查专班实行全天候抽查、暗访式督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动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参与扶贫领域监督工作。三年来,共问责工作队员84人,通报批评570多人次,约谈460多人次,责令书面检查250多人次,约谈单位党组负责人30多人次。同时,完善精准脱贫专项工作考核方案,树立“干部考核看扶贫、干部任用看脱贫”的导向。
(四)坚持精准施策,推动“多个一批”落地落实
一是产业帮扶。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制定工业、农业、光伏、金融等产业扶贫政策(治本之策:技能培训提能、针对企业用工需求培训就业、金融支持自主创业、光伏扶贫全覆盖、规模发展合作经济;治标之策:扶贫资金入股分红、社会帮扶提供保障)。产业扶贫人数占贫困人口94.5%,除“五保户”和无劳动能力低保户外,每户贫困户有2个以上脱贫增收产业。兑现奖补资金1.4 亿元,支持1.8万户贫困户发展种养业。
1.种植业
①种植油茶。由贫困户承包,集中连片新建50亩以上油茶基地,村负责土地流转并申报项目,林业局负责基地规划和组织实施,按亩平600元奖补给基地建设单位,不足部份林业项目资金补贴。老君眉茶场代建有机茶基地集中连片20亩以上,政府按亩平2000元的标准奖补给茶场,受益前,有劳动和销售能力的贫困户年收入不低于2000元。受益后,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年用工收入不低于2000元,分红收入不低于2000元。高产稳产后户平年增收3000元以上。市场主体合作共建茶叶基地集中连片50亩以上,政府按亩平2000元奖补贫困户,贫困户以奖补资金入股分红。受益前,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劳动年收入不低于2000元。受益后,分红收入不低于2000元。高产稳产后分红稳定增收3000元以上。2015年以来,油茶种植约1.8万亩,带动贫困户2446户,落实奖补1563.2万元。
②合作种植红苕。以湖北根聚地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龙头,推行“公司+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实行统一种苗供应、统一标准种植、统一技术指导、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收购销售。公司与合作社签订种植产销协议,合作社与贫困户签订帮扶协议。县政府按每亩300元的标准补助市场主体绿色生产资料成本和技术推广,市场主体按每10亩带动一个贫困户,保证每年给予贫困户不少于4000元/户的保底分红,按每10亩安排2个贫困户在基地打工,每个贫困户每年不少于20个工作日,每天劳动报酬不低于60元。全县已组织种植2360亩,带动贫困户236户,落实奖补70.8万元。
③种植红宝萝卜。采用“合作社+基地+贫困户”模式,由红安县胡家河众鑫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和红安县李家畈绿色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实行统一种苗供应、统一标准种植、统一技术指导、统一质量标准,县政府给予贫困户600元/亩的扶持资金(每户5亩),用于贫困户入股合作社开展红宝萝卜生产和经营,合作社给予贫困户每年分红不少于3000元,分红期限不少于两年。合作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继续合作;如不再合作,由合作社退还贫困户股金3000元。合作种植红宝萝卜的合作社,按每5亩安排1个贫困户在基地打工,贫困户通过参与红宝萝卜种植、加工、销售等环节取得劳动报酬,每个贫困户每年不少于20个工作日,每天劳动报酬不低于60元。2017年以来,全县组织种植1000亩,带动200户,落实奖补60万元。
④种植大棚蔬菜。钢架大棚种植果蔬1亩以上,一次性补5000元/亩,给予5000元/亩的贴息贷款,2亩封顶。2015年以来,全县已组织实施2162亩,带动贫困户1209户,奖补资金981万元。
⑤种植中药材和花卉苗木。种植中药材一次性补500元/亩,10亩封顶;速生丰产林连片20亩以上,一次性补350元/亩,50亩封顶;发展银杏,由政府免费提供种苗,每户不超过10株。花卉苗木基地带动贫困户市场主体参照现行青茶基地奖补政策,孔雀养殖参照养羊政策,养鹿参照养牛政策,温棚育花卉参照蔬菜大棚政策。全县组织种植中药材8528亩,带动贫困户854户,落实奖补425.4万元。
2. 畜牧业
①养殖肉牛。2头以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头,给予2000元/头的贴息贷款,每户5头牛封顶。2015年以来,全县2946户贫困户养殖肉牛15096,落实奖补2503.9万元。
②养殖山羊。5头以上,一次性补助300元/头,每户50头山羊封顶,养牛、养羊只能以村为单位集中建牛舍、羊舍,不能散养,重点贫困村的牛舍、羊舍建设资金在整村推进资金中解决,非重点贫困村从村集体收入和村级组织社会捐款资金中解决。2015年以来,全县1017户贫困户共养殖山羊54413只,落实奖补1083.9万元。
③养鸡鸭兔。鸡鸭300只以上的2000元/户;养兔100只以上3000元/户。2015年以来,全县909户养殖鸡鸭共437866只,奖补资金185.9万元;养兔4户贫困户共养殖620只,落实奖补1.2万元。
④养蜂。按5箱保底20箱封顶的原则奖补,政府按成本价补助养蜂用具及种源,中蜂每箱带种补助500 元,意蜂每箱不少于5匹蜂种补助800元,每户补配套用具500元,合作社技术指导费每箱50元。在审核合格后,政府先预拨80%资金,年终检查验收合格再拨付余额。全县184户贫困户共养殖4416箱,落实奖补165.2万元。
3.水产业。稻田种养2亩以上,一次性补1000元/亩、10亩封顶;承包原有鱼池2亩以上,一次性补600元/亩,15亩封顶。新建精养鱼池一次性补1200元/亩、10亩封顶。全县123户贫困户实施稻田种养862.6亩,奖补资金86.3万元;3497户贫困户承包鱼池27492.9亩,308户贫困户新建鱼池1829亩,落实奖补1868.1万元。
二是易地搬迁帮扶。“十三五”期间,省政府下达红安县易地扶贫搬迁计划数3464户8173人,2016年实际完成2190户3870人,2017年完成1274户4303人,三年任务两年完成,2017年底入住率达100%,累计投入资金4.21亿元。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共168个安置点,其中集中安置点92个,安置3010户7623人(含进城入镇回购房安置点7个,安置222户852人),分散安置点共76个,安置454户550人,集中安置率达到93.3%。旧房除涉及传统古村落保护、房屋共山合脊无法拆除外,已基本完成拆除。
三是危房改造帮扶。结合国务院和省政府精准扶贫及危房改造要求,出台县级危旧房改建政策,对C级危房进行维修加固,给予1万元资金补助;对D级危房全拆全建单人户给予1.8万元的资金补助,多人户给予3万元的资金补助。三年投入危旧房改造资金14390.4万元,改造农村危房7772户,基本实现农村无居住危房,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四是健康扶贫帮扶。2015年以来,探索健康扶贫“4321”模式,推行入院不缴费、报账一站式、就诊一卡通,住院报销比例90%,自费降低到5000元以下,重大疾病个人出资5000元后由购买商业保险补偿报销。据统计,全县共救助住院贫困患者66380人次,住院医疗总费用3.79亿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22857.23万元、大病医疗保险报销3947.96万元,医疗救助报销8115.34万元、民政救助409.56万元,个人自付2603.31万元,实际报销比例93.14%。住院医疗次均支出仅为392.2元,较健康扶贫前(2326.3元)下降1934.1元,下降比例达83.1%。
五是教育扶贫帮扶。认真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普惠政策,通过国家资助、县政府资助、免校车费、社会捐助等形式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失学。2015年春季至2018年春季国家资助贫困生52953人次3382.594元,其中学前教育资助贫困生9209人次460.45万元,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贫困生27447人次1501.66万元,高中资助贫困生6686人次697.825万元,中职发放助学金353人次35.3万元、中职免学费2420人次242万元;高等教育社会捐助贫困生379人次252万元。自2017年春季开始至今,红安县列出专项资金1351.415万元,对无法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的非寄宿贫困户子女给予寄宿生同等标准生活补贴,共补贴35335人次。对贫困户子女乘坐校车实行全免费,3年免除7161人次,共计478.75万元。雨露计划三年累计补助人次1938人次,补助资金298.65万元。
六是培训就业帮扶。结合美丽乡村、城镇管理、生态保护等工作,统筹安排公益性岗位3570个,其中生态护林员570个,人均年增收4000元;保洁员3000个,人均年增收10000元,既美化了乡村,又增加了贫困户收入。着眼提高贫困户劳动技能和自主创业能力,依托人社局、各产业局专业机构,开展以贫困户为主的种植、养殖、电脑、汽车驾驶、汽车修理、电动缝纫等技能培训。两年来,共培训贫困户35970人次;根据贫困户意愿,对全县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15970人次;组织召开多轮次县、乡大型企业招聘会,通过校企合作点对点专业培训2493人。工业企业带动3630名贫困户务工,月均增收2100元。
七是光伏项目帮扶。该项目覆盖全县所有重点贫困村(96个)和贫困户(17589户),其中每村建设一座50千瓦光伏电站,每户建设一个3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站(产权及收益分别归贫困村和贫困户所有),年可帮助贫困村集体增收5万元、贫困户户平增收3千元,持续获益25年。全县总装机规模61551千瓦,分两批实施:2016年3月实施第一批项目,在75个安装点位建设村级电站181个,装机规模35534千瓦;2017年3月实施第二批项目,在83个点位建设村级电站217个,装机规模26017千瓦。2017年6月底前已全部并网发电,全县161个光伏电站已实现数据化传输和专业智能化管理,还有1个正在测试运营。投入资金约5亿余元,预计每年可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增收约5700万元。目前已累计发电入网5466万千瓦时(2017年6月至今),贫困户已落实2017年7至12月份发电收益分红(3234.9万元)。
八是金融信贷帮扶。红安县先后出台扶贫小额信用贷款,金融支持重点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等金融扶贫政策,系统设计了“富民信用贷、富民项目贷、富村分红贷”三种扶贫模式,建立金融扶贫支撑体系,县政府共设立4590万元风险基金,协定银行放大7倍支持全县贫困户、扶贫市场主体及贫困村集体融资发展。截至2018年5月底,红安县扶贫小额贷款累计发放5.38亿元,向45个贫困村发放扶贫贷款2262万元帮助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村平年均分红增收4万元;贷款支持18666户贫困户自主创业或入股市场主体,5885户贫困户利用富民信用贷入股市场主体户平年分红3000元以上,扶贫小额贷款覆盖率达到83.76%,在全省全市处于前列。
九是政策兜底帮扶。坚持低保、五保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按标施保。全县低保覆盖家庭人数达2.49万余人,五保供养0.58万余人。三年来,累计投入各类救助资金3.91亿元。2015年农村低保每年每人3080元,集中供养农村五保每年每人6150元,分散供养每年每人4300元;2016年农村低保每年每人3420元,五保每年每人6800元;2017年农村低保每年每人3700元,五保每年每人7330元。其中2015年投入救助资金1.05亿元,2016年投入救助资金1.47亿元,2017年投入资金1.39亿元。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标准为5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二级)为100元/人/月,同时,低保家庭中残疾人还能享受生活补贴,两年来,“两补”政策覆盖人群达1.6万余人,发放补贴2114.3万元。
(五)夯实基层基础,提升脱贫质量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大力实施基层党建“整县推进”支部建设,推动脱贫工作、扶贫项目落实到支部。狠抓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从在外能人、退伍军人、乡村致富带头人中挑选98名优秀人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按照“基本+绩效+奖励”的报酬结构,比照副乡镇长工资水平落实村主职干部工作报酬。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和考核奖励。建强脱贫力量,选派151名机关党员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选聘22名大学生村官到贫困村任职,每月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引导党员在脱贫攻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特色示范一批”的推进模式,三年投入专项资金1.24亿元,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303个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进行提档升级,所有贫困村都有规范实用的便民服务场所,并提供“一站式服务”,群众办事不出村,真正成为党员群众“生产离不开、生活离不开、感情离不开”的精神家园。采取县领导直接联系指导、工作专班推动、“第一书记”帮建等办法,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重点管理,因村施策抓整顿提升。通过盘活“三资”、光伏发电、产业扶持、金融信贷支持等措施,全县96个重点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都达到了5万元以上。
二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按照“龙头一开,清水自来”的标准,实施农村饮水提升工程,改善24709人的饮水质量;建成美丽乡村示范点64个,建设水冲式厕所220座,建成文化广场340个、百姓舞台180个。整合资金2亿余元,按照“2+N”模式(便民小道、路灯+其他),农村面貌大幅度改观,重点贫困村实现文化广场、百姓舞台和水冲式公厕全覆盖。完成县乡道路改造99.3公里,建成通组公路439.3公里,所有乡镇和行政村分别通二级和四级以上公路,实现客运班车全覆盖,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大为改善,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综合开展农村垃圾治理,进一步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体系,持续发动群众广泛开展保洁卫生活动,仅2017年就新建乡镇垃圾中转站31座,添置户用垃圾桶12万多个,新建垃圾池3000多个,清除陈年垃圾2万多吨,拆除废旧牛栏、猪圈、破房5万多间,每个自然湾配备1—2名保洁员,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提升。
三是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并重,精神脱贫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摒弃“等靠要”思想,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营造“扶贫不扶懒”的良好社会氛围,凝聚决胜脱贫攻坚战的力强大合理和精神动力,实现持久脱贫。先后开展精准脱贫“五专”宣传(专赛、专讲、专栏、专演、专访),扎实做好“精准脱贫在行动”、“10.17扶贫日”驻村帮扶“三会一讲”(场子会、对接会、院子会,贫困户讲脱贫故事)等活动,积极开展文艺演出“送戏下乡”300余场次。充分利用电视媒体开展“我脱贫我光荣”主题宣讲活动,讲好“脱贫故事”,选树了100名脱贫先进典型,充分激发了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主体意识。红安县二程镇光山岗村贫困户韩建红,通过扶贫政策帮扶和技能培训,自主成立种植养殖合作社,承包油茶山林、鱼塘,养殖土鸡、黄牛和山羊,目前合作社年销售收入达30多万元。他通过自身努力不仅使自己成功脱贫,还带动了光山岗村及周边村组的贫困户32户84人开展合作经营,走上了脱贫致富的道路。
三、红安县精准扶贫工作的主要特色
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坚持立足县情,不断解放思想,勇于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实践,多项工作在全国有影响、在全省当示范,走出了一条具有红安特色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新路子,被省政府肯定为“精准扶贫走在全省前列,为全省树立了一面旗帜”。健康扶贫“4321”模式在全国推介,驻村帮扶在全国现场会上交流经验。全国大别山片区扶贫开发现场会和全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扶贫档案管理现场会和全市精准扶贫现场推进会、大数据监督检查入户核查工作推进会等多个现场会在红安县召开。
(一)探索建立健康扶贫“4321”模式。2015年以来,红安县针对因病致贫返贫人口占全县贫困人口61%的突出问题,探索医疗救助“4321”模式,即:明确“定救助对象、定报账方式、定兜底标准、定就诊机构”四定原则;实行“入院不交费、报账一站式、结算一次性”三大举措;落实“健康全管理、就医全兜底”两大保障;实现“不让一个贫困户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目标。认真落实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等“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健全完善“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四位一体健康扶贫机制。对无支付能力的五保户及精神疾病患者,给予100%报销。对患有中风后遗症、恶性肿瘤术后门诊化疗等16种重大或慢性疾病的贫困对象,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0%。2018年,新增了14种门诊慢性病,完善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此外,对非贫困户的低保户、五保户,购买补充医疗保险,与贫困户一样享受健康扶贫政策。红安健康扶贫“4321”模式先后两次在全国会议上交流经验,被评为全国基层改革创新50个优秀案例之一。原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在全国健康扶贫会议上,鼓励“红安县精准扶贫医疗救助的做法,值得借鉴”。
(二)全面开展“万名干部包保、千名干部驻村”活动。把驻村帮扶作为夯实基层基础、实现精准脱贫的关键一招,工作队落实驻村“五天四夜”工作制度,工作队员每周在驻点村工作5个白天,住4个晚上,当好脱贫攻坚战斗员、基层党建指导员、美丽乡村建管员、乡风文明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采取召开场子会、上门走访、共进晚餐、慰问帮扶等办法,实打实地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据不完全统计,三年来,工作队化解各种矛盾1872个,为贫困户解决实际问题6883个;2017年全县信访量同比下降30%以上。工作队与群众共坐一条板凳、同吃一锅饭,用真心真情赢得群众的好评。群众说:当年红军的好作风又回来了。国务院扶贫办和省扶贫办领导到红安调研,认为红安县驻村帮扶工作有特色、有成效,并安排在全国驻村帮扶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
(三)积极推广“政府+市场主体+农户+银行+保险”的“五位一体”产业扶贫推进机制。积极推广“政府+市场主体+农户+银行+保险”的“五位一体”产业扶贫推进机制,形成以金鸡扶贫、光伏、特色农业产业和其它产业为主的特色产业扶贫格局。德青源金鸡产业扶贫项目一期带动3000户稳定增收、38个重点贫困村村平入股分红4万元。目前正在建设华中地区加工中心,项目全部投产后可达到绿色养殖和加工产值15亿元,带动5000户农户脱贫致富。结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红安资源禀赋,设立扶贫产业发展基金1亿元,重点支持发展红苕、老君眉茶、蜂蜜、红宝萝卜、红安大布、永河皮子等特色产业。推动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267个,仅此一项,可实现96个重点贫困村集体经济年平增收5万元左右、17648户贫困户年平增收3000元左右。实施“136工程”(评选10家红旗市场主体、30家骨干市场主体、60家优质市场主体,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支持155家优质市场主体参与产业扶贫。据统计,全县已建千亩以上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从2013年的10家到71家,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由2013年的6家发展到63家;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50多家发展到1800多家;“三品一标”农产品12个发展到55个。
(四)打造易地搬迁扶贫“红安样板”。坚持“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安居与乐业并重、搬迁与脱贫同步,严守搬迁对象识别精准、住房面积不超标、搬迁户不举债、建新必须拆旧“四条红线”。坚持统一选址、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踏勘、统一建设、统一精简装修,实行“交钥匙”工程,真正实现贫困户拎包入住。建成“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管理规范、产业配套、就业充分”的安置点168个,县城区竹林安置点是全省最大规模的安置点,安置来自全县13个乡镇(场、处)955户3359人。遵循“搬迁只是手段,脱贫才是目的”的原则,探索“社区+物业”的管理模式,成立社区党委和物业公司,配套建设超市、幼儿园、卫生院、广场和休闲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扎实推进光伏扶贫、入股德清源项目、就业培训等后续发展工作,实现了“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社区统一为每户贫困户安排菜园,以保障日常生活。实施香菇种植“1115工程”,即:通过市场主体+社区+贫困户租赁方式,由市场主体统一供菌,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回购销售,完成总投资900万元的种植项目,达到一家贫困户参与,一个大棚,一户种植1000菌棒香菇,户平年创收5000元。开通了公汽,天然气接通到户插卡即用,让贫困户同等享受城区居民的便利和公共服务。同时,对特殊住户给予人性化关怀。小高层安置房分配,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前提下,对家庭有身体残疾、体弱年迈、行动不便者给予特殊照顾,优先将一层二层房源作为其摇号分配房源,体现人性化关怀。出台《单人及五保户安置点后期管理的意见》,明确专人管理,配齐床凳桌椅衣柜及被子、床单等基本生活用品。高桥镇邓家湾村贫困户汪昌贵在新入住的易迁房贴对联感谢党恩:翻身不忘毛主席,幸福感谢习近平。
(五)探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N”模式。在2017年精准脱贫春季攻势中,通过调研我们发现,老百姓对家门口道路和路灯的需求非常迫切。为了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发展成果,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各个乡村开展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推行“2+N”模式(便民小道、路灯+其他),把便民小道从村主路连接到每家每户门口。在建设过程中,全县统一按1.2米宽设计、每平方米35元给予适当补助,同时,注重发挥村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动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组织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尽量就地取材,做到花小钱办大事。去年以来,整合1亿元专项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群众投劳1亿多元,全县建成便民小道180万米,安装村组路灯3万多盏,较好解决了农村“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脚泥、晚上出行黑灯瞎火”的问题,惠及30多万群众。群众说:“三尺小路连民心,数盏明灯亮乡村”。
(六)积极推进“三乡”工程。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大力推行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三乡”工程,打造精准扶贫新引擎,培育乡村振兴新动力。运用工程措施和招商引资办法,县委专门召开动员会和座谈会,用好国家和省、市、县支持能人回乡创业的扶持政策,研究制定《红安县支持“三乡”工程建设十项政策》,从土地、奖补资金到用工、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截至目前,发出公开信15000余份,召开各类座谈会406场(次),达成回乡创业意向370人,意向投资额54.5亿元,成功签订投资协议项目90个,投资额33.03亿元。龙潭寺村引进能人姚峰,投资2000万元打造集农作物种植、特种水产养殖及农副产品加工销售、生态休闲观光旅游于一体的综合性生态农业产业,流转土地近1500亩,帮扶贫困户58户200人,带动集体经济增收。
(七)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助力精准脱贫”主题党日活动。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把传承红色基因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驻点村党员一起,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助力精准脱贫”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大力发扬“万众一心、紧跟党走、朴诚勇毅、不胜不休”的红安精神,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围绕“党组织争创脱贫堡垒,党员争当脱贫先锋,困难群众争做脱贫模范”,用红安精神鼓舞斗志,激发党员干部甘当笃实敦厚、勇于担当、狠抓落实的“红安苕”,始终保持心无旁骛、毫不懈怠的定力和干劲,用战斗精神抓发展、抓扶贫、抓落实。
(八)“全覆盖式”推进大数据监督检查入户核查工作。把做好大数据监督检查入户核查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扶贫政策精准落地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为精准脱贫保驾护航。坚持“逐条逐项、见人见事、证据扎实、分析精准、意见具体”五条标准,采取“听对象陈述、查原始资料、看实际现场、问经手经办、访左邻右舍”五种方式,健全“查明线索真伪、资格条件、资金去向、办理程序、人员责任”五个要素,严格落实“一户一档、签字背书、销号管理、公开公示”四项制度,把好数据采集关、核查责任关、核查程序关、公开公示关、精准复核关,确保每一条线索都不放过。全县共查实问题线索7746条,整改问题142个,主动退款42人,上缴资金156250元。红安县这一做法得到省纪委的充分肯定,市委在红安县召开大数据监督检查入户核查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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