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影视圈“阴阳合同”黑幕曝光之后,明星的税收问题变成了全中国人民关注的焦点,此前7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影视行业税收征管。而如今,又传出增税的“新税制”。

据多家媒体报道,国家税务总局突然下令提高明星缴税税率,由原本的最低6.7%飙升至42%。报道称,“新税制”从8月1日起生效,但要求补缴今年前6个月的税款,且已关闭工作室注销通道,影视圈因此“叫苦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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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税制”的报道,最早出自自媒体“娱乐资本论”,其引述爆料消息称:“从2018年1月1日起,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工作室个人所得税取消核定征收,全部改成查账征收。如果按查账征收,其中6%是增值税,35%是个税,再加上其它附加税,总体税率大概在收入的42%左右。”

对此说法,国家税务总局电话回应并没有相关通知。媒体拨打霍尔果斯、上海松江、江苏无锡、浙江东阳等内地著名“避税区”的税务和工商电话,大部分无人接听,少数接通的也表示未接到通知。

假如关于新税制的传闻属实,对于影视公司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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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估算,以累计收入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工作室为例,把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就意味着工作室税率可能从收入的3%跃升至42%,翻了近14倍。

更重要的是,如果政策要求补交今年1月至6月份的税款,对于影视公司来说会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有内地电影公司的老板对此表示不解:“纵使改例也应有过渡期,最快2019年才执行,怎可能有这一招,强迫我们交回上半年的差额税项?”

明星的天价片酬现在被翻倍的补缴征税听起来似乎是合情的,但更合理合法的一点在于,很多地方政府及下属各种产业园区曾经为招商引资,给出一些减税的优惠政策,以吸引明星去那里注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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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近年来传媒影视公司的热门注册地霍尔果斯,为了招商引资,国家给注册在“经济特区”霍尔果斯的公司很大的优惠减免力度。将公司注册在霍尔果斯,一年能比正常情况少缴一半左右的税。为了可以少缴点税,明星工作室和影视公司往往会选择一些有大力度税收补偿政策的城市驻扎。

然而现在要求取消针对明星的税收优惠,虽然园区可能涉及违约(企业入驻时与园区会签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但勉强可算作‘不可抗力’。可是要求明星的公司以最高的税收标准补缴之前的税,这是有待商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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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相关部门还没有明确表示要将税收翻倍至42%,但法律随意修改任意制定,表面大快人心,实际后患无穷。另一方面,税收方式的变更在编剧界也引发了地震,编剧行业本就处于弱势地位,突然增加的税收会不会打击编剧的入行、以及他们创作的积极性也犹未可知。

据中国电影产业报道,在霍尔果斯,明星直接担任法人或间接控股的包括吴秀波、黄渤、赵本山、李湘、刘涛、陈建斌、王学兵、张嘉译、徐静蕾、梁静、吴奇隆、范冰冰、陈坤、胡军等;还有与明星有间接关联的公司,比如杨洋、宋茜、刘颖持股的霍尔果斯悦凯影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