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是不合理的!

不过我们可以先看下有多少人仇富:

为什么不合理呢?

首先评估价1000万,但是你要知道可能当时的购买价也就只要100万,买来的时候就没有打算卖,计划留给孩子,但是因为户籍制度,未成年孩子必须和家人一个户口本,也就是喷子们所谓的一个家庭2套房,而让这个家庭莫须有的增加每年10万的费用,简直就是剥削!

试问,三代同堂的,老两口、小两口、孩子,一个户口本三套房的,按照网上流传的三套房税率,有可能每年会交四五十万的房地产税!

房产税应该收,但绝不是这种收法,个人建议: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然后减去折旧等,乘以某一个税率;

2、按照租金计税,任志强不是说了吗,发展租赁必须将个人投资存量住房鼓励入市,一方面加大供应量,另一方面收税;

3、增加交易税,倒逼炒房客将存量房推入租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