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新媒体综合报道8月10日,省农业厅传来消息,我省将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畜禽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按照要求,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猪胴体,应当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并附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出厂,检验合格的其他畜禽产品(含分割肉品)应当附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品检验合格标签。
在城乡接合部、私屠滥宰专业村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区域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我省将采取主动查处和依举报线索查处相结合、日常巡查与飞行检查相结合等方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添加使用“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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