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八零年代,怪胎我还生活在偏僻落后的农村,所谓的农民,家里很穷很穷,很穷。为了节约一点钱,怪胎会尽可能地打光脚、打赤膊,以减少鞋和衣服的磨损,唯一必须穷讲究的是,无论如何得穿裤子:遮羞;与此同时,怪胎会尽可能控制住肚子里的馋虫,不要到处乱爬——馋虫要是爬出了口腔的话呢,就容易携带着清口水,悬挂在下嘴唇,一两尺长,随风而飘而杨而荡。反正我得等到逢年过节,才勉强可以饱餐一顿肉,或者在走亲窜友的时候,胡吃海塞,以至于搞得消化系统紊乱都在所不惜——几小时后就食欲全无,直打臭嗝。打一个低俗的比方,怪胎那时候哇,穷得笑死人哪,很久吃不上一顿猪肉,甚至连猪毛都没机会吞下一条半条……惭愧,无地自容啊……闲话少说言归正传。就在怪胎不堪回首的那个年代,张铁林,因为闯荡到了英国,曾经捡便宜,简直令人垂涎欲滴。
问题来了:张铁林到底捡到什么便宜了?
据张铁林在电视节目中回忆:上个世纪八零年代初,他赶赴英国,先谋生存再图发展。因为囊中羞涩,大部分时间必须省吃俭用:一个礼拜,打一回牙祭;跑到唐人街,从兜里扣出两英镑来,喊一份中餐,解馋。什么美食呢?一盘白米饭,下两块椒盐排骨。可怜兮兮的是,白米饭通通下肚了,还舍不得吃掉那两块孤零零的排骨——得慢慢地慢慢地慢慢地消遣它俩,尽可能使用长一点长一点长一点的时间,抚慰肚子里不计其数不计其数不计其数的馋虫。
须知,餐饮服务业不是慈善行业,是要赚钱的。就是说,你获得两块椒盐排骨的美食,必须付出相当数目的服务费。为了尽量多吃一块椒盐排骨,而少付出服务费的话呢,你就得多付出一点脑力和体力劳动。于是乎,张铁林准备自产自销。第一次去菜市场采购美食的原材料,他意外地发现了一个惊喜。这个惊喜非同小可。捡大便宜了!什么大便宜呀?
原来,英国无愧为过去的日不落帝国,曾经富得流油。也不知道经过几代人的奢华享受,英国人居然养成了这样的饮食习惯(习惯养成的具体过程就不展开描述了,免得被骂崇洋媚外——“怪胎拉史”主笔)——鱼,只留中间一段做食材,鱼头、鱼尾都当垃圾扔掉;猪,同样只留中间部分做食材,猪肝、猪肺、猪头、猪蹄什么的,都当垃圾扔掉。张铁林高兴坏了,一分钱没花,白捡了一个猪头,用报纸包住,回家用铁锅一炖,撒上佐料,然后……哎呀呀,美味啊!
现在而今眼目下,尽管日子好过多了,看到张铁林回忆自己在英国的这段捡便宜的视频资料,怪胎我仍然垂涎欲滴,恨不能穿越到那时的英国去,到菜市场捡便宜,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日三餐都吃卤猪头、卤猪蹄。岂不舒服死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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