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发6500元工资,单位却是按4000的基数买社保。单从题目上看,还真的不确定是单位违法。原因如下:
一、社保的交费基数一般为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
一般情况,单位在为职工交纳五险一金都是按照上一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如果题主去年的工资比较低,平均下来是4000元,那么单位按4000元为基数交纳社保的做法是正确的。如果你今年的平均工资为6500,等到明年,你就可以按照6500的基数来交纳社保了。
二、并非所有发到手的净额度工资,都能计入工资基数。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有六项工资是需要计入工资基数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和特殊情况下需要支付的工资。
但是也有很多项目是不计入工资基数的,和我们关系比较密切的,比如取暖费、降温费、差旅费、误餐补贴、独生子女费等一些和劳动保护、劳动福利有关的收入,都是不计入工资基数的。
有很多单位,是把所有的工资项目都反映在工资条上。比如一个单位,会把职工每个月的误餐费、差旅费、有害补等作为一固定项目写在工资条上,还有一些单位,把每年的取暖费、降温费平均到某几个月发放。按照国家统计局对工资总额的规定,其实这些项目,是不用计入到工资基数的,单位在交纳的时候进行剔除,没有违反规定。
三、社保的交纳标准有上下限的限制。
社会保险的交纳标准,一般为当地平均工资的60-300%,如果员工的工资低于下限,就要按照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的下限来交纳;如果高于上限,就按照上限的标准,封顶交纳;如果是在这个范围之内,就按照实际的工资基数来交纳。
所以说,是不能拿我们现在的应发工资总额来计算社保的交纳基数,要把以上三种情况考虑进去。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