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这个问题前,我先分享一个真实的事例。

我的一个退休的女同事说的。她老家是贫困山区。她也是通过考学,走出大山的。她的父亲除了经营家里那点靠老天爷下点雨就有收成的庄稼,为了生活也在镇上做点小买卖来养家糊口。

有一天,镇子上集市,人来人往的,要买要卖的就比平常多起来热闹起来。突然一阵骚乱。老父亲出于看热闹,把自己摊位交给相邻的做买卖的,去看发生了啥情况。

原来有一个小偷,偷东西,被这些人逮住了。很多人你一拳我一脚的打这孩子出气,都说自己丢过东西。那老父亲看见小偷就是个十几岁的孩子,被打的鼻青脸肿的,赶紧喝止住大家,说在打就出人命了。孩子偷东西不对,那把他打伤打惨甚至打死,各位也是会负法律责任的。

众人的理智也就恢复了。都说要送孩子去派出所。那孩子瑟缩着,老父亲心里一软。就求情说,你看这孩子也就是个小偷小摸的,偷了谁的给谁吧,孩子岁数也不大,犯了错,我们给他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送去派出所,就打上烙印了。我看大家就算了吧,给他个机会。

那孩子临走前给老父亲鞠了一躬,就消失在了人海中。

后来过了十多年。老父亲因为身体有病,去北京看病。路上有个年轻人老是跟在他后面。老父亲心生警惕,怕是遇见小偷盯上自己了吧。就赶紧快走。那人也紧走几步,拦住老父亲。叫老人别多心,他就是想询问下老人是哪里人。老人如实说了。那人说你在镇子上是否就过一个偷东西的孩子。老人想了想说救过。

那人一把拉住老人,激动的说他就是那个孩子。当年因为家里穷,饿的不行,就学会了偷东西。被老人救了后,改过自新,去北京一个小饭店当学徒工。后来自己开了做规模不小的饭店,也算有了出息。他把老人叫车接到自己饭店,好吃好喝一顿安排。又陪着老人去医院检查病情。后来非要送老人几千块钱,老人的孩子也就是我的同事拒绝了没要。

故事说完了,或许有的会留言质疑它的真实性。我只会告诉你,我不是小说家,不会编故事,是同事亲口说的。世上真有那么巧的事,应了那句话无巧不成书。

题主所说的小偷,并不是个普通的小偷,他偷的是家家视作珍宝的孩子。这又和普通小偷不一样的性质。这些人更加的可恨。

题主说孩子被偷后,家长追上后,一时失手把小偷打死,是否负刑事责任。因为不是专业人士,仅根据自己的认知进行下回答。如有不当之处,法律专业人士看到了请批评指正,给我们普及一下法律。

题主其实说的不太清楚。如果家长发现孩子被人偷走后,急忙追上来,在抢回孩子的过程中,一时失手打死了小偷,我认为这就是正当防卫吧,顶多是个防卫过度。不会负法律责任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小偷看见家长追来了。他放弃了孩子,独自想逃跑。可是家长气不过,追上来要打一顿一解心头之火,结果失手打死了小偷。那这种情况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因为小偷的犯罪行为已经终止了。他要为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接受法律的惩罚。而不是你为了泄私愤,代替法律惩处了罪犯,那你也是触犯了法律了,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小偷偷孩子的行为固然可恶。他毁了多少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使他们年复一年的走着同样的寻找遗失孩子的痛苦之路。从这个层面上看,大家都恨不得喝他的血,吃他的肉,剥了他们的皮来发泄对他们恨意。可是话说回来。他们所犯的罪恶自有法律去制裁他,不能说因为他有违法行为,我们就随意践踏他,他的一切也受法律保护,法律保护一切该受保护的人,法律也严惩一切违反法律的人。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每个人活在这世界上就该遵纪守法,随意践踏法律,那就会自食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