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炒米视角

其实明清以降的吏治腐败,和地方各种利益链条,权力寻租。朱元璋同志本人要负一定责任的。

这个跟朱元璋同志革命时的切身感受是有很大关系的。

元朝的灭亡,除了中央权力较弱之外,最大的问题就是吏治的腐败,各种利益链条的丛生,虽然元政府的课税很低,但导致了基层对底层社会的苛捐杂税多如牛毛,就差没有征收呼吸税了。

所以朱元璋同志对官吏有与生俱来的痛恨。他当了皇帝之后,他和官吏的关系,拿仇人来比喻也是不为过的。明初三大案中,动不动就杀几万官员。

朱元璋同志不按照经济规律,给官员极低的薪资待遇。

还要官员清廉。其实这实在太难了,因为让几个官吏过成海瑞那样还可以,让天下所有官吏都如此,那就有点不讲道理了。

明初天下”百废待兴”么,所以很多工资形势不是以钱结算的,而是以实物结算的。明代正一品官员的俸禄是每月支米87石,一年1044石。明代的一石米大约是现在的155市斤,按现在一斤米值2元钱算,年薪大概是32万元。这是一品官的待遇,正常的七品县令的待遇只有七7石5斗,合算下来年薪大概2.9万元。这样的待遇怕养活自己尚属勉强。而一个县令又要自己做官服,又要请师爷,又要请衙役,还有家人。就算白给一个县令给你来做,每年还得贴补一堆银子,才能保证明朝基层政府运转。更何况这些人为了当县令,几十年寒窗苦读,还要挤独木桥。做生意还要收回成本呢。所以不贪,不截流,不搞权力寻租,自己都没法活。

但是朱元璋同志非常教条,并且非常认真。他时要杀人的,他规定,凡是贪污60两银子,就要杀头了。

他的惩罚措施也非常直观,他在很多县衙都修了”皮脏庙”,剥皮实草。继任者看着前任的皮去办公,这绝对有警戒意义。但是朱元璋一个人管不过来啊,所以他发动普通老百姓一起来监督,但是普通老百姓都是以文盲居多。不识字啊。所以朱元璋发明的普法方法就特别有创意。他把大明的刑律,通过具体的案件,做成了厚厚一大本《大诰》,犯了罪的有这本《大诰》的可以减刑,没有的罪加一等。

可以说朱元璋同志反腐是认真的,但结果肯定是跑偏的。所以明初的官场,可谓“官不聊生”。往往是前任戴着刑具办案,继任者过不多久,又戴上刑具,处理上任官员。

朱元璋同志很辛苦,而整个官场的贪腐越禁越蔓延,无法禁绝。朱元璋同志最后也死不瞑目,他想要的那种吏治清明,最终也没有实现。

之后整个明朝官场形成了一种体制外补偿模式。并且之后一直影响着明清两朝的官场。

那就是基层摊牌截留,比如“淋尖踢斛”、“火耗银子”,然后形成“冰敬、碳敬、节敬”等”三敬”不成文制度向上输送,将利益在整个官场体系中进行一个工资外补偿。

这个形式造就了依附于公职体系外的另一种权力和利益循环体系。他一方面的确维持了明朝政府的运行正常。但是同时也形成了一个不完全服从皇权的另一个利益体。

明朝的文官集团之所以能够游离于皇权控制,甚至形成对抗。这种利益共同机制是有很大作用的。

这个一直到了清朝雍正年间,雍正实行“火耗归公”,和“养廉银”制度。才彻底将文官集团打散。

但话说回来了,即便雍正撤销了“火耗归公”,给了“养廉银”。把这部分流传到官僚手里的额外银子全纳入了国库。贪污腐败现象仍未禁绝。

所以可能就像那句,”人类社会不灭,贪污腐败不绝。”

文/炒米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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