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1期

今日话题

在早段时间

星湖大道上有好几个路口

开始设置了一个这样的提示牌

“红灯时,可直行,避行人”

如下图所示

这个消息一出

对于各位肇庆司机来说

这是天大的好消息啊

不用等待还可以“冲红灯”

但是

近日,有街坊却发现星湖大道上

惊现了这样的一幕

8月14日,有街坊报料说:近日,发现星湖大道上之前设置的几个“红灯时,可直行,避行人”的指示牌都不见了,那是不是不能“冲红灯”了?不用急,跟着小编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以下是报料人发来的视频

在视频中还可以清楚的看到红绿灯柱子上有一个LED灯牌,而从这张图片可以看到LED灯牌上写着:红灯时无行人可直行,这是又要搞出什么新规则吗?到底是能冲红灯还是不能冲红灯啊?

交警叔叔是这样说的

星湖大道畅通率提升30%

为了提高星湖大道畅通率,今年5月底,公安交警部门在星湖大道与信安路、东湖路、新园西路、以及棠岗路这四个T型平交路口东往西方向,设置了“红灯时,可直行,避行人”的交通提示牌,允许车辆在红灯时,避让行人的前提下直行。

这个举措是交警支队交通信号应用科研组,吸取借鉴省内其他城市交通管理先进工作经验,结合肇庆实际,经过分析研判而采用的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状况的微循环、微改造的尝试。

经过近两个多月的运行,根据高德地图分析报告显示,与实施前相比,星湖大道与信安路口、东湖路的畅通率提高约30%,新园西路、棠岗路口提高约20%,总体来看星湖大道的通畅率提高了约23%左右,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7月16日拍摄

但是,从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文明的交通行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红灯时,部分被放行的车辆没有停车、或减速避让行人;二是遇到前方车辆在避让行人停车,或者外地车辆不熟悉这一放行方式停车等候时,后面车辆鸣喇叭。以上两种不文明交通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

“红灯可直行”有前提条件

科研组根据运行情况和听取市民群众的反映,经充分考虑,将对这一交通放行方式进行调整,明确规定了红灯时可直行的前提条件是斑马线上无行人通过或等候通过。

1、拆除以上四个T型路口“红灯时,可直行,避行人”的交通提示牌;取而代之,在以上四个路口安装LED电子显示屏。

2、电子显示屏与交通信号灯同步运行:

●当交通信号灯亮绿灯时,电子显示屏不显示内容,车辆按正常的信号灯通行。

●当交通信号灯亮红灯时,电子显示屏显示“红灯时,无行人,可直行”或不显示内容,车辆既要看交通信号灯,也要看电子显示屏通行。

●当电子显示屏显示“红灯时,无行人,可直行”时,车辆在确认斑马线上无行人通过或等候通过时可直行。

为充分考虑行人的需求,设置了在行人高峰期时段不实施“红灯时,无行人,可直行”的交通放行方式。

7:00-9:00&17:00-22:00

↓↓

棠岗路口(东门广场)、新园西路口(世纪渔港)

7:00-9:00 &17:00-20:30

↓↓

东湖路口(中源名都)

以上三个路口在行人高峰时段不实施“红灯时,无行人,可直行”的交通放行方式,也就是说在上述时间段这三个路口红灯时电子显示屏不显示内容,车辆经过这三个路口时须按正常的交通信号灯通行。

不守规则如何处罚?

如果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90条,将给予处罚。

第38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看到这规则一出,街坊都表示:其实在刚开始实施可以“冲红灯”的时候,很多司机是一脸懵逼的,有些司机是不知道所以在红灯时仍然在等,有些司机知道可以冲但不敢冲,好了,现在实施了一段时间,适应了,却又要换规则,还能不能好好的开车啊?

对于肇庆城区部分路口

要实施新的规定

你有什么想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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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肇庆街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