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拨浪鼓,古称做“鼗”,即战国时产生的打击乐器。
《周礼·春官·大司马》载有“小师掌鼗”语,其注曰:“鼗如鼓而小,持其柄摇之,旁耳还自击。”至宋代时拨浪鼓已在三个领域里使用——一是用于礼乐,二是商业之用的货郎鼓,三是儿童喜爱的玩具。在南宋李嵩的《货郎图》中,可看到画中画有拨浪鼓,其鼓柄是葫芦把,鼓形如罐,双耳类似皮条,持柄正在摇之。
那时还有一种“四层拨浪鼓”——四个由小渐大的鼓叠摞连在一起,鼓下有精致的手柄,每个鼓各有弹丸做双耳,其形状颇像如今前门大街灯杆上的灯饰。
拨浪鼓从形式上分又可为两种,一种如河南淮阳、江苏盐城及北京等地的,在鼓面上加有彩绘装饰的鼓;另一种则是在鼓身上沿鼓帮一周绘有花纹彩图的鼓。这些装饰都增加了拨浪鼓的美观,并从视觉上增添了玩具的娱乐特征。
拨浪鼓在北京盛行于明清民国时期。清代的《帝京岁时纪胜》和《燕京岁时记》上都曾有记载。
拨浪鼓,老北京人又称为手摇鼓、小鼓、货郎鼓,鼓的大小不一,大的直径八九寸,小的两三寸。
拨浪鼓曾是街市上叫卖物品者使用的一种鸣响打击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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