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小康网讯 近期,河南扶沟县有群众向本网反映:他们在扶沟县新区买的领秀新城三期的房近期就要交工了,按说大家应该高兴,但是这个小区的业主们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反而还有点闹心。

本网于近日来到位于扶沟县新区紧邻人民公园的领秀新城三期。一进小区大门,许多业主把我们围在中间,大家七嘴八舌说了起来。一位年轻的夫妇向媒体说道:“开发商真是黑心,把规划基本上都更改了。我见过原规划图,原来规划的幼儿园、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地上的车位、楼间距、物业房等和原来规划的都不一样。”这时一位岁数稍大的阿姨说:“更气人的是,原来承诺的有温泉,现在温泉没有了,原来西大门是开放式的,为了卖门面房,开发商就把开放式的大门封了,小区就剩一个门了。小区整体地面比外边地平面低很多。物业的办公楼占了小区的消防通道和应急疏散通道。原来说的健身器材到现在一样也没看到。”一位抱孩子的女士接着说道:“原来开发商承诺的1:1的车位现在也没有了,不知道和前面建的别墅有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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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顺着这位女士所指的方向看到,在小区南头紧邻铁皮围挡内有两排三层联体别墅,别墅前面带个院子是独门独院,后面也有院子是开放式的可以停车。媒体大致数了一下,一排20栋左右,两排大概有近40栋别墅。别墅的后面和右面是多层和高层的住宅。媒体在小区内转了一圈,确实如业主们反映的那样,没有见到幼儿园和地下车库以及健身器材等。小区的西门确实没有敞开,而是盖了两层和其他临街商铺连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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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我们离开扶沟县领秀新城三期,带着诸多业主的疑问,来到了扶沟县国土资源局。在局办公室媒体说明来意后,一位工作人员说:“分管领导们都下乡扶贫了,你和他们电话联系吧!”我们在办公室找到了扶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胡新华的电话,电话接通后,我们向胡新华询问扶沟领秀新城三期别墅供地的情况时,胡新华称:“联体别墅的供地是允许的,他又不是独栋的别墅,独栋别墅是国家不允许的!”胡新华的答复让媒体吃了一惊,别墅类的供地国家早就叫停了。胡新华怎会如此回答呢?领秀新城三期到底是如何规划建设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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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扶沟国土资源局出来,我们又来到了扶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我们在扶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找到了规划股。在规划股办公室,我们电话联系了规划股谭股长,谭股长在电话中说道:“这件事涉及住建局几个部门,我一个规划股解释不清,你最好找局里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让领导协调统一跟你解答。”我们随后又拨打了扶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毛钢军的电话,电话无法接通。我们将事情的原委通过短信发送给毛钢军。过了一会儿,毛钢军回了个短信,让我们去县委宣传部了解情况。等我们联系县委宣传部后,毛钢军电话不接,短信也不再回复了。

截至发稿时,未接到扶沟县国土资源局和住房和城建设局的任何回复。我们查询得知,2003年2月,国土资源部就发出通知,首次提出“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2008年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节约用地的通知》,要求“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2012年2月,国土资源部又公布了《关于做好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严格控制高档住宅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别墅类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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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独体别墅还是联体别墅,都是属于别墅的范畴,政府进行房地产开发的目的就是改变扶沟县居民的生活住房条件,房地产开发本应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使用规划设计,设计为高层商品房,但是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扶沟领秀新城三期在土地上建设了一部分别墅,而且还独家小院有门楼,也不知道是扶沟县规划委员会研究时,就研究决定建设一批别墅,还是扶沟县国土资源局胡新华局长装聋作哑。做为一名国土资源局局长,应该知道商品房开发用地不能建设别墅的规定,何况《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属于限制用地项目,里面并没有供应别墅用地的规定。一个从事国土资源局工作多年的局长能说出来这样的话,令我们到很吃惊。从扶沟县住建局和国土局领导的态度中,我们可以看到事情不是那么简单,是国土部门给别墅用地供应了土地,还是住建局修改了房地产项目规划,我们一头雾水。

国土资源部门的规定既然不让供地了,那么在扶沟领秀新城三期的事上,扶沟县国土资源局扮演的是何种角色呢?作为规划建设的主管部门,扶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又是如何管理规划和建设的呢?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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