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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的老挝.jpg

老挝其实就是个大赌场

赌输的人都走了

要想在商业博弈中立于不败之地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新时期的老挝到底对华商又有何利弊呢

围绕铁路开建,中老两国在基建、技术等领域

将展开实质性合作

2016年 9 月,中国领导人在赴老挝出席东盟系列会议及出访老挝之际,与老挝领导人共同发表联合公报,双方决定加快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双方将继续积极推进中老铁路项目。1 中老铁路全长 417 公里,建设期 5 年,总投资约 374 亿元人民币。2016 年 12 月 25 日,中老铁路项目全线开工仪式在老挝琅勃拉邦举行,中老铁路建设将迈入一个新阶段。

围绕铁路开建,中老两国在基建、技术等领域将展开实质性合作。由中铁总公司牵头,将与老挝国内相关企业在工程勘探、工程设计和装备制造等领域开展有效合作。

此外,“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推动了中国国内的对外投资政策的相关管理制度的改革。2014 年,商务部颁布新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根据这一新管理办法,截至 2016 年 9 月 8 日,商务部和各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完成境外投资的备案和核准共计 21175 件,其中核准件只有 110 件,占总数的 0.5%,其余 99.5% 都只需备案就可以。更为宽松的政策环境使得中国企业对老挝投资更为省时便利。

关税豁免优惠

老挝被联合国划定为最不发达国家,这是对其目前经济社会总体发展状况的基本判断,然而,对中老产能合作而言,这可以被视为一个有利条件。

根据 WTO 贸易协定以及很多区域性和双边贸易协定的规定,最不发达国家可根据普惠贸易待遇(GSP)享有出口产品在进口国关税豁免优惠,因而面向美欧等发达国家出口市场的中资企业可以考虑将生产线转移至老挝,以享受普惠贸易待遇降低产品生产和销售成本。同时,边境贸易也是 WTO 贸易协定规定豁免于最惠国待遇的贸易形式,这也为山水相邻的中老两国通过加强边境贸易提升双边经贸合作水平创造了条件。

政策优惠的各种经济特区和专门经济区

第一,中老边境经济合作区。2015 年 8 月 31 日,中国与老挝两国政府正式签署《中国老挝磨憨 - 磨丁经济合作区建设共同总体方案》。中老两国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巩固和发展双边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提升两国互利合作水平,决定在边境接壤的中国云南省和老挝南塔省建设和发展“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

第二,工业加工区。在共同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的大背景下,老挝也在力争把握这一契机以带动其本土工业化和出口导向型制造业发展。云南海投投资建设的老挝万象赛色塔综合开发区就是这样一个例子。

2013 年 8 月该开发区正式成为中国国家级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老挝万象赛色塔综合开发区位于老挝首都万象市主城区东北方的赛色塔县和赛塔尼县,占地 10 平方公里,其主要经营思路是实现“工业园区 + 新城区”的开发模式,以“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轻工产品出口加工基地、服务和物流中心、保税区、现代化商务区、公共配套和住宅区、休闲旅游区等”为支撑进行综合开发。同时,老挝政府也为开发区建设提供充分的政策倾斜和支持,特别是在税收减免方面的优惠待遇。获得开发区经营许可的入园企业进口商品或服务在开发区进行使用、加工或销售的,免缴增值税。获得开发区经营许可的投资者在开发区内进行投资经营时,享受利润税方面的减免政策。出口比例占总生产总量的 70% 以上的或对于高技术设备、仪器和产品制造与组装的经营者,享有免税期 10 年的优惠政策,期满后纳税税率为 6%。

第三,农业合作示范园区。近年来中国老挝两国政府的农业园区建设合作项目也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例如,中国云南—老挝乌多姆赛“农业科技示范园”、中国广西与老挝占巴色“中国果蔬新品种试种基地”、中国重庆与老挝万象合作建“老挝重庆综合农业园”等经济合作园区。

中籍雇员成本高,老籍雇员水平低

在工程承包领域,中国在老挝承接的工程项目也在大幅增加。 2015 年,工程承包项下中国对老挝派出人数超过 1.1 万人,在东盟乃至亚洲国家中位居第一。

但在调研当地中资企业时发现,中资企业在用工实践中面临两难问题,一方面,中资企业对于老挝当地的劳动力需求比较大,因为许多中国员工身处异乡,需要面对由此引发的额外补助和家庭问题,用工成本比较高。加之对于老挝的热带气候难以适应,因而保持稳定的中国员工队伍实际上也有一定难度。但是另一方面,老挝当地的劳工因为语言、技术、受教育程度等问题,中资企业很难雇佣到足够的可以适用岗位要求的当地员工。

为了增加就业机会,应对外籍劳动力大量流入的影响和冲击,老挝政府对外资企业雇佣员工中的外国人数量加以限制。根据老挝政府颁布的相关管理办法,劳动力所在单位和项目引进外国劳务人员的比例,引进的体力劳动者不能超过单位总人数的 10%,脑力劳动者不能超过单位总人数的 20%(政府批准的特殊情况除外)。规定工作期限为 2 年,可以续期 2 年,最长不能超过 4 年。时间达 4 年者不予批准工作证、居住证和工作签证,直至隔 2 年后才可再申请。 但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存在现实难度,不仅有当地劳动力供给的能力瓶颈,也有政府监管和执行的问题。

土地使用引发的相关问题

中资企业在老挝的投资,无论是农业还是工业以及房地产投资等,都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当地的土地问题。

根据老挝法律,土地所有权均为公有,不得转让,企业或个人只能转让和受让土地使用权。获取土地使用权主要服务于两方面目的,一是用于生产经营目的的土地使用权获取,在老挝最为典型的是用于采矿业、能源行业以及农业的土地特许经营模式,由于在经营过程中可以拥有土地使用的掌控权,因而土地使用权深得投资者的偏好。

2012 年,老挝全国全部已批准特许的土地已达 5-6 百万公顷。为此老挝政府一度暂停全国的橡胶种植、桉树、矿产开采的土地特许,宣布需等待政府进行全面的土地勘察后再次开放审批。具体措施包括,在矿产方面,停止颁发河流沙金开采许可证;已经批准的矿产项目,批准继续勘查、开采或加工;橡胶、桉树种植等需要大面积土地的项目,原则上暂停审批投资,直至完成农业土地调查及划分。

另一方面,投资者还可以为居住目的获得土地使用权,根据《投资促进法》第 58 条规定,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获准被出让用于居住目的的土地使用权,即注册资本(现金)至少达到 50 万美元、转让土地系政府所有并经政府同意出让、投资所在地政府机关发放的证书、用于居住或商业目的土地使用权所设土地面积不得超过 800 平方米、以及由政府分配给投资者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与投资期间一致。

因此,老挝国家对土地的严格控制和管理,也对中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是有硬性制约的。中资企业在老挝当地存在的土地使用纠纷并不严重,而且原因多不在中方。但是,这一问题的存在却成为影响中国投资形象的重要因素,应该引起重视。

老挝当地社会认为环境问题都是外资公司造成的

中资企业在老挝的投资因为集中在能源资源、水电站的建设、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业种植等领域。这些领域的投资都会对老挝当地的环境产生影响。

比如像中国水电这样的大型公司,在老挝参的水电建设,存在几种情况,一种是中国公司本身是水电站的建设方,另一种是中国公司只是承包建设方,而且这种情况占大多数。第一种情况,中资企业的水电站建设项目和其他国家的水电站建设项目一样,都是经过合法的环境测评报告,否则无法立项。后一种情况,只是作为建筑承包商。实际情况是,中国公司在水电站建设方面具有很强的技术和成本竞争优势,所以在老挝的绝大多数水电站都是中资公司建造的,加上中国公司的雇员,老挝当地社会自然就认为环境问题都是中资公司造成的。

经营环境受政府能力制约

在过去的三十年改革开放进程中,老挝政府在市场化改革和政府放松管制及放权让利方面已经做出许多努力,为营造老挝更好的外资投资和经营环境奠定良好基础。然而,由于老挝还是世界最不发达经济体,其营商环境也受到政府能力和可获资源的严重制约。

根据世界银行编制的《2016 年营商环境报告》所显示的,尽管较 2015 年报告的排名已经有所上升,但老挝在总体营商环境国家排名中仍居较为靠后的位置,综合排名为第 134 位,其中包括:创立企业,排名第 153 位,所需时间约为 73 天,成本占人均收入的比例达到 4.9%;电力供应,排名第 158 位,所需时间为 134 天,成本是人均收入的 1522.6 倍;解决无力偿债问题,排名第 189 位,债务收回率为零。

总的来看,并不理想的营商环境对于中国投资也存在负面影响。中国在老挝投资引发的一些腐败问题,实际上与老挝自身的制度环境有关。

(老挝那些事儿)

掌中寮

洞见真实的老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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