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税务机构,是指中国自1840年鸦片战争进入半殖民半封建社会以前的具有征税职能的政府部门。中国设官治事始于夏代,周以前,征税的职能均由政府行政官员兼任。具备比较完整的税务机构的朝代,是在3000多年前的西周,当时西周的中央机构为“六官”,分别是“天、地、春、夏、秋、冬”,其中地官是管理税款征收的机构,最高长官为大司徒。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地方置郡、县两级,开始形成中国封建专制集权制度。秦代管理国家财政税收的机构叫治粟内史,并辅助丞相掌管田赋和钱布,这种征税机构一直延续到西汉初年。

西汉初景帝当政时将秦时治粟内史更名为大农令,职能不变,武帝太初年间将其更名为大司农,其下属机构有太仓(储藏)、均输(物资运输)、平准(市场价格调节)、都内(国库)、籍田(征用民力种田)等。王莽新政改大司农为纳言。至东汉时,光武皇帝刘秀再改回为大司农,但下属改为太仓、平准、官三令、丞,西汉武帝时曾设置水衡都尉,掌管上林苑及其收入,东汉将该职并入少府,主管皇室财产和对山林、江湖的出产物征税,专供皇室生活之用。

三国时期,魏王曹魏设置度支尚书一职,专管全国赋税和财政支出。其后的晋和南北朝时的宋、齐梁、北魏、北齐等均仿行,统管金部、仓部、度支、左民、右民等五曹。

隋朝时,国家实行三省六部制,隋文帝在度支尚书下设民部、度支二机构,各设侍郎二人,民部掌管国家财政。唐太宗时,为避李世民的“民”讳,将“民部”改称为“户部”,称谓一直沿用至清末。户部尚书为最高财政长官,内设户部、度支、盐铁三司。户部主管赋役,度支统筹财政,盐铁主司盐铁税收。

北宋神宗在元丰以前,设置三司使(户部、盐铁、度支合称)总管全国财赋。元丰改制后,罢除三司,将三司职权的大部分转归尚书省的户部掌管。南宋时,管理赋税的机构改称为“太仆寺”,主管财政法令、商税、出纳、平准等事情。元代赋税管理机构的中枢是户部,属下设大都宣课提举司、大都酒课提举司、各路转运盐使司等。

明代中央设户部,直属皇帝,下设清吏司,后来又分设十三清吏司,分管各省赋税。清吏司下设民、度支、金、仓四科。金科主管全国渔盐、税课等工商税收。清代前期,户部主管全国财政,其下有十四清吏司,分别掌管各省的民赋、各仓盐课、钞关杂税等。光绪年间,户部更名为度支部,下辖田赋、税课等十司,中央税务机构趋近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