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男孩被高坠落花盆砸中头部致死,事发5楼暂无人居住
昨天下午5:17,雨湖区省建三公司小巷里,发生高空坠落撞伤了路人事件。今天早上,从医院传来消息,被高空坠物砸伤的男孩最终因为抢救无效,于凌晨早上5点12分逝世
医生介绍说,当男孩被花盆砸中瞬间,颅骨已经被砸开了,由于伤势太重,经过9个多小时的抢救,仍然不幸离世。死因是急性侧重型开放性颅骨损伤。
我没想到会等来这样一个坏消息,但我也想知道如何让类似的悲剧不再发生!
事发现场是80年代的一座老房子,没有友物业公司管理,没有人修理,花盆已经放了很多年,没人动过。
根据雨湖路派出所民警的说法,案发五楼暂时无人居住。据推测,花盆的掉落是由于水泥掉落连带花盆一起砸下。被砸伤的男孩今年11岁,他刚从一所培训学校下课回家,当他途径事发现场时,五楼花盆从高空掉落砸中男孩的脑袋中间。
根据律师潘柳说,高空坠物伤人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侵权人一般只需承担民事责任。肇事者身份无法确定怎么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高空建筑物物品坠落造成的损失,侵权人无法确定,那么由建筑法赔偿。也就是说,如果侵权人无法核实,法院只能依法实施“连坐”责任,对可能造成损害的居民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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