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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会听到这样的话:

专业不对口,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

虽然福建省专科按专业投档,能填报40个专业

但是,总有一批同学

被录取到不那么心仪的专业

当初为了进某所院校,填了稍微“冷门”的专业,或多或少会在“转专业”上寄予一定希望,而在对待转专业这件事情上,不同大学的情况确实存在很大的差异。针对广大考生的疑问,整理了部分院校的相关内容,供广大准大学生参考。

*以下内容收集自学校官方\\招办提供

福州市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可以允许申请转专业。一般每年的11月份,学校教务处会统一公布相关的转专业要求细则,到时可关注系部和教务处通知。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新生入学后经过一学期的学习,对所学专业不满意,根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学院会有一次转专业机会,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入系和转出系审核同意,学院会议通过,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文件要求,为了应对教学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籍管理,特对我院高职学生转专业作如下规定:

一、学院学生转专业应在维护教育公平前提下,以尊重学生意愿、发挥学生专长、培养创新型人才、不影响学生完成学业为原则进行。

二、学生原则上不转专业,特殊情况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并且所转专业有转专业名额时,经本人申请、学校考核合格可以转专业:

(一)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二)确有专长、有相关成果,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三)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发生变化,学校征得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四)留级或复学时,本专业无后继班级者;

(五)由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简称“高职招考”)录取的中职学生所转专业必须与中职就读专业一致,提供中专毕业证书。

(六)其他符合转专业有关规定的。

三、特殊情况之外的学生转专业时,必须符合下列第(一)至(三)条款要求之一:

(一)学生高考成绩(含高职招考,下同)达到或超过所转专业录取成绩最低分;

(二)学生高考成绩未达到所转专业录取成绩最低分时,必须修完一年级第一学期所有课程,且每门成绩(补考前)均要达到60分者,可于第一学期期末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批准后并入所转专业下一届新生班级重新就读;

(三)学生在一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课程各科成绩平均80分以上;

(四)以上所述三点,转专业名额有限时,转专业的学生均按一年级第一学期成绩总分在同专业年级排名百分位进行筛选。

(五)高职招考(面向高中生、中职生)所录取的学生只能在学院高职招考的专业范围内转专业。

四、学生转专业应符合国家、省和学院的有关规定,并应有足以证明必须转专业的材料。

如因学生患病原因转专业的,应提供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确有特殊困难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应提供相关成果或专家证明等。

五、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学院原则上不予转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者)。

(三)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定向生不能转专业;

(四)招生时属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含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高职招考);

(五)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六)二次以上(包括二次)转专业的;

(七)应予退学或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八)文史类与理工类专业、高职招考专业与高招专业不能互转;

(九)其他有失公平、公正的。

六、学生转专业的手续在第一学期末集中办理。各专业转出和转入人数原则上按闽教学[2014]13号文第六条规定执行。

七、学生转专业由本人书面申请,逐级向学生所在系和转入系、教务处、分管院长、院长审核同意后,报教育厅审批通过后转专业方能生效。

八、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在同科类范围内优先选择专业。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转专业按教育厅规定的转专业政策执行。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一条转专业工作的原则为:

1.现实性原则。学生转专业须依据学校的办学条件,能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公平性原则。学生转专业工作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保证公正公平,根据国家规定,艺术类和非艺术类专业之间不得互转。

3.规范性原则。学生转专业工作须依据制度,规范操作,严格把关,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并接受师生监督。

4.注重个性发展原则。开展学生转专业工作,既要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专长,又要有利于因材施教,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二条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转专业:

1.已取得学校学籍,且在校就读时间在一个学期以上;

2.对拟转专业有强烈愿望,且在拟转专业方面具有一定的特长;

3.在现专业学生中,第一学期所有必修课程的总成绩排名前10%以内。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培养层次、招生类别、学制和学习形式不同者;

3.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者;

4.退学、试读或拟作退学处理者;

5.在考试中有补考、旷考或作弊行为者;

6.在校期间因各种原因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7.在校期间已转过一次专业者。

第四条符合转专业要求的学生,在学习期间可申请一次转专业,时间为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

第五条为有效利用教学资源,各系转出和接收转入学生的比列原则上应控制在该专业当年入学新生人数的5%。

第六条原则上,转专业工作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的第三周启动,具体程序如下:

1.各系根据各自教育资源情况,确定本系各专业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人数。

2.教务处汇总各专业接收的转专业学生人数,并向全校学生公布。

3.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转出系出具相关成绩证明,系主任审批。

4.教务处汇总《转专业申请表》,审核学生成绩,会同相关部门审查学生转专业资格。

5.教务处会同转专业接收系,确定择优考核方案,组织学生考核工作。

6.教务处根据考核成绩,按排名顺序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名单经公示无疑义后,报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

7.教务处向各系发送学生转专业名单。

第七条转专业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为:

1.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经学校指定医院(原则上为二级甲等医院)检查证明和校医务室审核后,可申请转专业。

2.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3.特殊情况下转专业,原则上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2周内办理。学生转专业申请须经转出系同意,转入系考核认可,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

第八条转专业学生学籍管理与成绩记载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同时应按以下要求办理:

1.教务处负责办理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手续,制发转专业公文,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并抄送学工部、后勤处、信息中心等职能部门,由上述部门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2.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学号不变。

3.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费,并执行新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4.转入新专业的学生相同课程代码的公共必修、选修课程的学分可相互抵认,所缺的基础课程、专业课程须补修。在原专业修得的课程学分,如非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则按选修课计入本人成绩表。

第九条本办法适用全日制三年专学生,五年制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入学后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福州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提出转专业申请,但学校不鼓励学生转专业,这样不利于学生专注学习。转专业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具体请登录学校网站教务处网页“教务管理-学籍管理”栏目中查询。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一、转学转专业工作的原则

(一)坚持依法办事。转学转专业工作是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各项工作的开展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按章办事”。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 l号)、《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教学〔2007〕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 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 》(闽教学〔2015〕40号)、《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精神落实转学专业工作。

(二)坚持以人为本。转学转专业工作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努力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三)坚持公开、公平与公正。转学转专业工作事关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与工作程序,并接受群众的监督,才能保障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四)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发生变化,学校征得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五)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在同科类范围内优先选择专业。

二、学生转学申请条件

(一)学生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申请转学:

1.患病的学生转学:需提供经转出学校、拟转入学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

2.特殊困难的学生转学:

(1)因家庭特殊困难: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入伍退役复学:参军退役大学生复学时,原录取本科院校不再举办高职教育或复学时原就读学校已升本不再举办高职教育的,退役复学生可申请转入同层次且与当年高考录取分数线相近的高校就读。(不受同城不能转学的限制)

(二)学生转学应当在同层次、同批次高校之间进行,其录取的高考分数,应达到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生源地相应年份的高考录取分数。

(三)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的;

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4.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5.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单独考试招生、政法干警、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

6.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

7.跨学科门类的;

8.应予退学的;

9.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学生转学办理程序

(一)学生提出书面申请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填写《福建省普通高校学生转学申请(备案)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申请表》)。

2.提供相应的转学材料、证明等。

(二)转出高校审核

1.审核申请转出学生的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

2.出具有学生本人信息的高考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证明和在校期间表现鉴定;

3.校长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4.在学校网站公示拟转出学生相关信息(包括姓名,原就读 的专业名称,入学年份,录取分数,转学理由,拟转入学校及专业名称等)5个工作日。

(三)拟转入学校审核

1.审核申请转入学生的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

2.学校招生部门同意,出具相关专业在生源地相应年份的高考录取花名册复印件;

3.校、系两级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将转入学生名单,表决情况如实记入会议纪要;

4.校长签署编有正式文号的接收函,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四)省教育厅备案

1.本省转学。申请转学学生应按要求准备齐全转学材料,经由双方学校同意后,再由学校报送省教育厅备案。

2.跨省转学。需在双方学校同意后,先报送转出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报送拟转入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办理离校或接收手续。

3.对由外省转入我省高校,而我省高校当年在该省没有投放拟转入专业招生计划的,不予备案。未经备案,学校一律不得办理转学手续,学生也不得提前到拟转入学校就读。

(五)需提交备案的材料

相关转学材料应按照以下要求一式四份准备齐全。

1.学生转学申请书;

2.申请表;

3.学生在校期间表现鉴定;

4.原就读学校的学生每学期成绩证明(加盖校教务处章);

5.学生高考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加盖校招生部门章);

6.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生源地当年高考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加盖校招生部门章);

7. 拟转入学校的系(部)和学校集体研究会议纪要;

8.校长签署的接收函;

9.转学相关证明材料:

(1)因患病转学的,应提供转出学校、拟转入学校指定的二甲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医院检查结论等医学证明材料;

(2)因特殊困难转学的,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高校入伍学生退役转学的,应提交原就读高校情况说明报告、本人入伍通知书、退役证复印件。其中,高校新生入伍退役的,还应提交《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复印件。

四、学生转专业的限制性条件

(一)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原则上不予转专业。

1.未在原录取学校报到入学、注册和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招生时特殊录取类型学生不能转专业(免费师范生、艺术类、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单独招生、注册入学、中职推荐免试);

3.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4.二次以上(包括二次)转专业的;

5.应予退学或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以及受到其他处分处理的;

6.处于毕业学年的;

7.转专业前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有不合格的;

8.其他有失公平、公正的。

(二)录取时为单列招生院校代码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后只能转入相同招生院校代码的合作办学类专业。

(三)学生申请的专业,转出和转入人数达到控制比例的,不再办理转专业。

高职高专教育的交通运输、资源开发与测绘、材料与能源、土建、制造、电子信息、轻纺食品等大类的相关专业,跨专业转出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0%;高职高专教育的财经、公共事业等大类的相关专业,跨专业转入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5%;对于上述两种提及的相关专业外的其它专业,转出和转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5%以内。

(四)学业时间超过学制一半(不含一半)的,转专业后,应转入下一年级,并不得突破录取当年及转入下一年份的转出和转入人数达到控制比例。

(五)每位学生每次只能申请转往一个专业。

五、转专业申请审批流程与时间

转专业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转专业审批流程,均应在前一环节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下一环节。

(一)第九周,各系按本文件要求,提交教务处《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转出、转入专业及计划数汇总》(附件1)。教务处审核后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各系各专业转出、转入专业及计划数。

(二)第十周,各系将转入学生专业素养综合测试方案在系网站进行公示。

(三)第十一至十三周,申请转专业学生填写《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系教学秘书进行申请条件初步审核。入学第一学期末转专业申请的成绩审核,先视同合格予以审批,待期末成绩出来后,成绩不合格者按照文件规定撤销同意转出申请。

(四)第十四周,申请转专业学生提请转出专业的专业主任签注意见。

(五)第十四周周五前,申请转专业学生将经专业主任签注意见的《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递交所在系秘书。系秘书负责记入《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转出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在系网站进行公示。

(六)第十五周,转出系负责人根据该专业转出的指标控制数,做出审批意见,并于周末前由系(院)秘书将《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发还申请学生。

(七)第十六周,申请转专业学生将经转出系领导签注意见的《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提交转入系秘书。

申请转专业未获批准的同学所在系负责人、辅导员负责向学生做出决定的理由说明,并做好思想工作。

(八)第十七周,转入系秘书根据转专业申请人数,安排转入专业的专业素养综合测试考核时间,并通知申请学生。

(九)第十八周,由转入专业主任组织教学团队成员进行专业素养综合测试,并确定成绩。

测试形式、内容及评价标准由各专业决定,相关材料归档备查,参照试卷管理办法执行。系应指派系党风廉政监督员全面全程观察专业素养综合测试。

(十)第十九周,转入系根据该专业转入的指标控制数,按专业素养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序列,提出审批意见,并于周末前由系秘书将《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考核信息汇总表》(附件4)及《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送教务处。同时系秘书负责将《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考核信息汇总表》在系网站进行公示。

(十一)新学期开始前,教务处根据转专业申请学生前一学期期末考成绩、各专业转入、转出的指标数以及转入转出的专业、系的审批意见,召开有校党风廉政监督员参加的教务会议,研究审核报教学分管副校长审批。教务处负责将该学期学生转专业情况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并发文通知各系,同时报送省教育厅备案。

(十二)教务处于学生学期注册前一天通知转入系,由转入系实施编班、安排宿舍并通知学生本人报到注册。

六、相关事项

(一)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应按照转入的专业、年级所使用的学籍管理细则进行管理。

(二)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取得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后方能毕业。

(三)学生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相同,其学分与要求高于或等于转入专业要求的可互相替代,不必重修。

(四)转入专业若学费标准高于原专业者,须补足当年学费差额,以后按转入专业标准交费。

(五)如因学生患病转专业的,应提供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确有特殊困难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应提供相关成果或专家证明等。

(六)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原已领取的教材自行负责处理;新专业教材由学生自行解决,教务处协助补订。

(七)为保证转专业工作顺利完成,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和相关工作人员务必按照审批流程,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工作。学生因个人原因耽误的,责任自负。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耽误的,学校应为学生补办手续,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相关转专业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院科学、规范地制定了《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 原则上学生入学后在一学期内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在同类别同等条件下允许互转,但有些专业比如普通类别不能转入师范类别的专业。详细情况详见学院教务处相关文件。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转专业在第一学期结束后提出申请,只要不超过一定比例人数都可以转专业

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

经高考统招录取的学生,大一下学期可提出转专业申请。根据考试成绩排序确定转专业情况。

泉州市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新生入学后经过一学期的学习,对所学专业不满意,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入系和转出系审核同意,教务处审批,并由学院“三重一大”会议通过,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泉州华光职业学院

因学院专业都是文理兼收,所以根据学院转专业的有关规定,学生在大一上学期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只要符合省教育厅有关转专业规定的,学院都同意其转专业。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考生录取后对所学专业不满意,可以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和学院相关规定申请调整专业。

厦门市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考生录取后对所学专业不满意,可以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和学院相关规定申请调整专业。

厦门演艺职业学院

每年有相应的人数比例控制,学院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来转专业。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转专业政策:学院尊重考生志愿,根据志愿填报专业录取,如果确有特殊情况的,于报到入学之后可以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操作流程进行办理。 不需要额外费用。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

考生录取后对所学专业不满意,可以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和学院相关规定申请调整专业。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教务处制定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遵循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转专业的办法统一办理。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

漳州市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新生到校注册报到取得学籍之后,可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申请“同级转专业”或“降级转专业”,具体内容和流程可上学校官方教务处网站查看。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为了满足学生的转专业愿望,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学生可根据学院第一学期末教务处制定的文件办理转专业手续。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1.转入专业须有缺额;

2.低分专业不向高分专业转;

3.同种类型专业方能转;

4.符合条件第二学期开学一个月内提出申请;

5.应征入伍按征兵政策。

漳州科技职业学院

根据相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如对原填报的专业不满意,可以在开学后,由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经学校统一研究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办理转专业手续。但考生需注意的是,高职单招跨类转将受限。建议考生一定要多方位了解后根据自己的需求准确填报志愿,避免影响学习进度。

漳州理工职业学院

可以转专业,具体按照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流程办理。

南平市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转专业的申请、填表、审核、批准等工作在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期末开始进行,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系部组织审核,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批决定。

宁德市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考生在录取后,对所学专业不满意,一学期后学生可申请转专业,学校将按相关政策规定尽可能满足学生转专业需求。我校2017级新生有近100人提出转专业申请,96%以上获得批准。

莆田市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为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学院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专业调整范围内,考生入学时可以按本人意愿提出调整专业申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三明市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对要求转专业的学生实行“优秀优先”的原则,新生入学后第二学期(每年4月份)可允许各专业有一定比例学生申请转专业。

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尊重考生录取前填报的专业志愿,如在校生符合上级学籍管理规定的,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以转专业。

转专业成功后,就无后顾之忧了?

当然不是,转专业成功后的辛苦后果也跟你们说说

转专业成功后的辛苦后果

适应新课程

转专业成功后,学生需要在接下来的几个学期,补修新专业在之前学期开设的课程。这其实是很忙很累的,因为既要修大一下学期的新课,又要把大一上学期落下的课同时补上。

转入新专业的学生相同课程代码的公共必修、选修课程的学分可相互抵认,所缺的基础课程、专业课程须补修。在原专业修得的课程学分,如非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则按选修课计入本人成绩表。大一修的基本上都是公共课、基础课,基本上不需要担心落下专业课的问题。

可能需要调换宿舍

去新专业以后,学生还可能需要更换宿舍,搬到新专业的宿舍,接触新舍友。这对学生来说可能是一个考验。

转专业需要量力而行

文章编辑:帮主
图片整理、校对:燕燕
排 版:帮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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