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森林狼觉得任命卡恩为球队总经理。当时球队希望2009年选取几个不错的新秀来完成自己的重建希望。按照道理森林狼当时拥有第5,第6以及第18顺位的选秀签,而库里则是勇士在第7位选中的,所以理论上森林狼确实有2次机会选择库里。但是卡恩当时并没有这么做,原因按照当时的分析来看,其实无外乎几点

森林狼当时确实一心想选择传统控卫,所以选择的卢比奥与乔尼.弗林以及泰.劳森都是清一色的控卫,选择路标其实还是不错的,因为卢比奥当时在欧洲已经打出了自己的身价,而且号称欧洲魔术师,名号可不是一般的响亮,要不是当时他与巴塞罗那的合同还没有到期,否则NBA其他球队肯定会在前3就将选中,森林狼用第5位选中他,在当时看来确实还是赚了不少的,起码这是森林狼的建队基石。等到2年后卢比奥登陆NBA,他的表现还算过得去,符合一个首发控卫的标准。

那最大的问题在于森林狼为何选择弗林呢?这在当时来看,卡恩这样的的决定其实还是更多的看到了眼前的实力,并没有认真思考弗林与库里在未来的职业生涯出现了这么大的变化。那么弗林到底有何厉害之处值得森林狼冒险去选择他呢,这还得追溯到他大学时候的风光表现 。

弗林在NCAA打比赛的时候就是一个不错的球员,在大学2年里他场均可以得到16分6助攻左右的数据,尤其是在2009年对阵肯巴沃克所在康大的比赛里,弗林全场拿下了34分11助攻,帮助雪城大学击败了康大。而那个比赛之所以被人记住不仅仅因为弗林表现出色,还因为那个比赛足足打了6个加时,是NCAA历史上第二长的比赛,在这场备受瞩目的比赛里弗林自然得到了更多球探的关注,这也导致他本身的选秀顺位大概在15-20位,结果急剧攀升到了前10位。

森林狼选中弗林可能看重他是一个比较传统的控卫球员,虽然身高仅为1.83米,但是他的速度却非常惊人,而且有着不错的得分能力。在新秀赛季弗林就可以场均得到13.5分2.3篮板4.4助攻,而且打法还是想当兵暴力,往内线突破的时候并不畏惧对抗,而且还时常上演一天龙爆扣,最后入选最近佳新秀二阵,可以说他的表现还是不错。但是问题在于他并不是一个出色的传球手,而且信新秀赛季场均失误次数达到了2.9个,助攻失误比非常的低,而他还占据了球队第二出手权的次数,结果命中率只有41.7%,引以为傲的篮下终结能力也仅为54.3%。

更为可惜的是第二个赛季弗林就因为臀部受伤而进行了手术,在手术过后他的运动能力受到了极大的影响,速度与冲击力第都严重下滑。果然没有很强的投射能力,传球差失误多的特点再次得到了验证,第二年赛季弗林出现场均2.1个失误 得分则为5.3分,比起新秀赛季得分反而下降了足足有8分之多。正所谓新秀即巅峰,弗林最后仅仅在NBA打了3个赛季就草草结束了自己的质押生涯,可以说森林狼这个选秀实在是太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