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虎驾驶汽车在限速100公里的高速公路上行驶,途中有三次超速被监控拍照。随后,市交警支队根据监控记录,以超速行驶为由,对王大虎做出三次交通违规处罚决定。
王大虎觉得冤枉:“这三次超速是在不到10公里的距离内,被连续拍照的,应当属于一次违法行为,不应当处罚三次吧?”
交警同志:10公里内连续超速,只能算一次违法?我是应当不赞同呢,还是不赞同呢?
那么,在高速公路上连续超速,究竟应当给予一次处罚,还是多次处罚呢?
法君为您来解析:
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24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这是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也就是说:对于一次错误行为,不能给予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处罚。可见,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在同一路段连续多次超速的行为,究竟是否属于“一事”呢?
到底相距多远距离、间隔多长时间,才算两次超速违法?目前我国相关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界定。但地方公安交警部门会根据内部规范性文件,做出合理的自由裁量:如果十公里间隔区域内设立的三处抓拍摄像头符合交通设施要求,相关的提示标志、抓拍标志也符合国家标准,当事人在经过该路段时应当能够正常识别、避免超速的,那么就应被认定为“多次”违法超速,可进行合并处罚、罚款累交和相应的扣分处理。
法君提醒:
罚款是小事,安全才是大事。无论多忙不要超速,安全抵达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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