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一:
我是一名工作四十年的医务工作者,在医院加班习以为常,没有什么理由不加班,住院医师24小时坐班,没有真正的休息,自己所管的病人出现紧急情况,不论休息睡觉接到通知立马去医院。
这些不成文的规定,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传下来的。我刚参加工作时,还家庭没有电话,那时候医院小都住在医院附近宿舍,科室内都有每个工作人员的家庭住址,科室病人出现紧急情况时,就去家里叫,以后有了电话,院里让各位大夫都要安装,没有电话的,要注明有电话的邻居,以备用。
记得有一次我回老家了,科室有急症病人需要处理,院里派车把我从50公里以外老家把我接回。当时我在老家给老人祝寿。没办法只能回来。这样的例子在医院很常见。
医生救死扶伤是天职,是职业加班没有什么不正常。特别是老一辈的医生,也没有因加班闹事的,要加班费的,每逢佳节都得有人值班,只是轮休,从来没有多休息,或者双薪甚至三薪!
拒绝加班不是合理而且是合法,但是医生不能拒绝,这是他的天职,这是他工作性质所决定。从踏进医学院校那一天,你的命运和病人生命联系在一起了。
当然在医院上班加班太平常了。我四十年加了多少班,自己也不清楚。也没有怨言,我马上就退休了。
奉劝年轻人,既然选择这个职业,就要奉献这个职业,你认为加班不合理只能从这个职业生涯中走出去,没有什么不合理!
网友二:
首先,拒绝加班,被停职确实很正常!
医生和其他行业,其他岗位不一样,不是上朝九晚五的活,就跟教师一样,是不完全适用于劳动法的,因为工作行业的性质不同,就像医生不能在动手术,因为下班时间到了,就可以将病人丢到手术台上,就像一些行政服务中心一样,那明显也是提前上面和晚下班的,即使过了下班时间有事得走,那也会等人来接班才会走。
如果医生因为拒绝加班,导致发生医患纠纷或医疗事故,那么除了停职,还可以会因为后果不同,而受到更严重的处理后果。
例如说药房的药品移交,如果匆忙下班,导致分发给不同的患者的药品出现错误,从而导致患者的病情加重,那么不仅仅这名医生本人会受到处理,而且跟她交接班的医生同样要被追究责任。
我也有朋友在医院工作,其实她们也讨厌那些做事斤斤计较的同事,按照她的话讲,跟这样的同事一起上班,没有安全感。
你选择做了医生,就选择了治病救人这个高尚的职业,就意味你做好了为了治病救人丢失自己一些自由时间的准备。
加班是正常的,如果你实在累了,可以商量调休,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身体不会受到太大的损伤。
网友三:
《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个小时,因特殊原因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本人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而医疗机构是一个较为特殊的服务行业,面对各种轻重度病患者,如何规范医务人员医德医风,以病人为先,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结合医院特殊情况,同时制定医院工作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如诊疗制度及制度服务标准、奖惩制度、请假制度、轮值制度等等。
虽然加班的前提须经职工同意,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这规定,在医院是不能照搬的,须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医院及医生需对病人负责。所以,医院制定各类内部管理现定,目的是很好履行医务人员职责。
医生拒绝加班被停职,在相对较特殊的医疗机构来说,这种处理方法合理。如果所有医生都拒绝加班,一台手术做一半,已是下班时间,是不是可以不继续做下去?作为一名麻醉师,病患者上手术台首先实施麻醉才能做手术,最后一位患者正等着,有可能已经等了很多天,这时间点之后的加班,是为病人所想为病人所急,就是医德!
拒绝加班被停职,讲明该医生违反了医院的管理规定。加班未必人人乐意接受,有加班费,内心亦时有一种抵触,但认可一个行业,应遵守该行业的规章制度。医院早已考虑到《劳动合法》,结合该医院的规章制度才做出的处罚。
网友四:
医院没有哪班是当班8小时的,除了护士。
医生当班时间都是比较长的,比如8-18算一班,18-第二天12算一班。(8-12有多人上当班,因为上午最忙)。这种当班制度,中午和晚上是可以睡觉的。
但是矛盾就出现了,大医院中午和晚上也是灯火通明,忙碌的没有时间休息。另外比如排班为休息的那天,其实早上要过来查房,换药,甚至手术之类的。
另外就是当班,接近下班几分钟来的病人,这班是肯定要拖班了。在大医院,这种情况也是常态,要对本班来的病人负责。
另外很多人不是医疗行业的,可能不太了解规培生,规范化培训都是刚参加工作的住院医生,一般都是非常有名的医院才有规培生,他们薪水很低,但是很忙。
其实医院上到主任下到小医生,规培生,实习生,都是非常忙碌的,差别就是在薪水方面。
反正如果你不满意医院的这样当班制度,又还年轻,还是早点转行算了,医生可能真的不适合你。
网友五:
奇葩的医生管理体系造成规培医生工作时间、工作量游离在劳动法之外本来就是圈内的潜规则。
为什么没人敢提、没人敢反抗?因为这现象不是一天两天行成的。编制内的科室医生可以换休,有加班费,有奖金,但规培生没有。
医疗工作人员应该强力使用劳动法保护自己的权利。医院要做的是增加医护数量而不是仅仅增加床位。
我们对疲劳驾驶不允许!为什么允许疲劳行医呢? 疲劳工作,对患者和医护人员是负责的行为吗?医院应当是增加医护人员先于增加床位还是相反?
医院夜班能否改变用人策略,让夜班医护人员有如同白班的精力?
既然有人敢发声,各位医疗同行难道不应该起立鼓掌吗?你别和我提高年资医生都是这样过来的,也先别说对患者是否负责,难道超负荷的工作就是对病人负责?
他们首先是人,然后才是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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