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并非现在才有,早在隋唐时期,身份证是官员的识别符号,不过那时候叫“鱼符”,一般长约6、宽约2厘米,分左、右两半,中间有“同”字形榫卯可相契合。鱼符,这种身份证正式使用时间在唐代,是唐高祖李渊的一项发明。

至宋代,不再用鱼符,而直接于袋上用金银饰为鱼形。亲王有被赐以玉鱼者。金鱼袋紫色衣称为“金紫”,银鱼袋绯色衣称为“银绯”,一旦受赐,十分荣耀,宋代文学家苏东坡曾被赐以银色袋及绯色公服。

到了明代,改用“牙牌”。宋于元以后为官员身份证。因多系象牙兽骨制成,故名。其上书写官员官衔、履历。始见宋。明朝正式定制,分为五种:公、侯、伯曰“勋,驸马都尉曰“亲”,文官曰“文”,武官曰“武”,教坊曰“乐”。

清代各阶层的身份以帽子上的顶子(帽珠)来证明,其帽珠用宝石、珊瑚、水晶、玉石、金属等制成。清王朝用各种不同的宝石作为官员的帽顶,以显示官员的品级高低和权势的大小。一品官的帽顶为红宝石。红宝石常见的颜色有玫瑰红、蔷薇红、大红和暗红,其中以血红、鸽血红为稀世珍品。

严格意义上来说,中国身份证制度开始于民国时期。1936年,民国宁夏省政府开设“居民证制度,居民凡15岁以上之男女须一律佩带居民证。宁夏省“居民证”为白布制作,长7厘米,宽3厘米,上面写有姓名、年龄、籍贯、职业、身长、面貌、特征以及手纹箕斗形状等项。

1945年日本投降后,蒋介石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限制我党的活动,决心在全国实行国民身份证制度。

1949年解放后,我国公民很长一段时间证明自己身份时用的是户口簿和单位介绍信。

1984年4月6日,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颁发居民身份证若干问题请示的通知,同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自此,我国通过实施居民身份证制度,揭开了居民户口证件化管理的序幕,并且开始颁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和有效期。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分为10年、20年、长期三种。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为聚酯薄膜密封、单页卡式,15位编码,最初发放的有一大批身份证是用手工填写的。

1985年9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批准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标志着我国居民身份证制度的正式确定。

1986年11月3日,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此后,各地根据国务院部署的全国五年(1986至1990年)集中发证规划,分别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在完成试点的基础上,从城市到农村,分期分批全面展开了颁发居民身份证工作。

1999年10月1日起,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和实行公民身份号码制度—国家为每个公民从出生之日起就编定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

2004年3月29日起中国大陆正式开始试点为居民换发内藏非接触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而较大规模的换发,则开始于2005年。

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停止使用,新型二代身份证在申领中还将登记指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