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如果是在中国注册的商船、远洋渔船等,等同于船籍国选了中国,那么相当于流动的中国国土,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在船上是有效力的,中国的平民是不能拥有或使用枪支的,使用枪支的只有军警执法单位,还有执行银行押运等任务的特殊安保人员。

所以,2008年底中国海军开始了索马里-亚丁湾护航任务后,每次都有海军陆战队或蛟龙突击队随编队出发,这些海军特种兵通常用来执行随船护卫任务。

随船护卫是中国海军护航编队的护航方式之一,另两种是伴随护航和区域护航,后者最为普遍,向沿路途径亚丁湾、红海的各国商船通报编队的出发和结束时间、地点,有一段固定的航路由编队保护,伴随护航主要是针对联合国难民署的物资运输船,吨位较小的渔船或者干舷较低容易被海盗袭击的一些商船,可以说是单独保护他们。

随船护卫任务时,海军的突击队员会登上需要保护的商船,等护送他们航行到安全海域后才离开,这也说明了绝大多数的商船、渔船都是没有持枪的。

但是,一些中国的商船也会雇佣国外的安保公司的武装安保人员,包括中国的少数海外保安企业,也获得了国际海事组织颁发的相关资质,可以持枪进行警戒任务。

(武装安保人员,现在也有国内安保企业取得了相应的资质)

如果既没有中国海军突击队员和武装安保人员也未必就是赤手空拳,其实各国的商船自从亚丁湾索马里海盗事件频发之后都进行了特殊设计,拥有封闭的安全舱,船上也装了水炮等非致命武器,是可以抵挡一些海盗的袭击的。

在历史上,特别是中国没有加入联合国海洋公约之前,中国不但有海上民兵,渔船、商船配枪很正常,因为渔船和商船都是国营公司的,船长、政委都会严加保管枪支,确保不滥用,但现在已经不这么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