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这行可能是水太深了,很多行规在外人看来可能有点不可理喻,但对于房产中介的从业者来说却是很合理的,比如购房人如果和一家中介机构达成了购房意向,即使没签合同那么也不可以在一年内和另一家中介合作,这是什么道理?
南宁的周先生前段时间花了350万买了一套花园洋房,可惜一家人还没等享受乔迁之喜呢,却遭到了很“丧气”的威胁,院子里连续好几天都被人撒纸钱,车子上被贴上冥币和白纸条。通过监控摄像周先生很容易就发现了给自己添堵的人是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李经理,两个人曾经因为周先生购买这套洋房发生过不愉快的事情。
原来周先生最开始是通过这名李经理物色到这套花园洋房的,当时周先生的意思是希望用350万拿下这套房子,李经理一开始也答应了,并让周先生交了三千元的诚意金。可惜的是具体协商过程中出现了偏差,李经理表示这套房子最低只能370万。
这个价格周先生无法接受,要回了三千元的保证金,然后联系了另外一家房产中介公司,这家公司就很厉害了,同样是这套房子只卖了周先生350万元,两方很快签订了合同完成了交易。
这个事让上一家中介公司的李经理知道了,李经理非常不高兴,不高兴的原因是之前在和周先生协调购买这套花园洋房的过程中,双方曾经签署过一个协议,协议的内容是即使周先生最后无法在李经理这里成功购买这套房子,那么在一年之内不能在其他中介公司那里购买这套房子,否则要支付李经理3%的中介费,金额大概是10万元。
周先生明显没有遵守这条协议,转头就和另一家中介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以350万的价格过户了这套房子。在李经理眼里,周先生这是让自己跳单了,属于严重破坏了行规。气不过的的李经理就开了了自己的报复,经常性的往周先生的院子里扔垃圾扔纸钱,在周先生的车上塞冥币和白纸条。
这种有点小儿科的行为无助于解决问题,李经理还以为恐吓他人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那么问题来了既然之前签过那条规定周先生一年之内不能和其他中介购房的协议,为什么李经理不选择走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对此李经理表示很无奈:“这里人都知道这个周先生势力很大,如果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是很难解决问题的,所以自己才采取了一些非常规手段。”不过李经理也表示自己不会再通过非法手段尝试解决问题了,毕竟刚被警察给行政拘留一次。
但是如何处理这个周先生不遵守协议的问题,李经理表示自己暂时也是想不到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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