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
应该是严肃而谨慎的
但8月21日早上,
在漳浦沙西镇
却有人胆大妄为
在村委会选举现场
“耍流氓”
最后
被警察叔叔当场制服
具体情况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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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早上7点左右,漳浦沙西镇院前村村民郑某福在院前村村委会选举现场,不遵守现场的选举秩序,辱骂、威胁、殴打工作人员,恶意破坏换届选举,被维持村委会选举秩序的派出所民警当场制服,并被强制传唤到县公安局沙西派出所。
县公安局沙西派出所教导员 沈建寅:他在现场的时候,不服从工作人员的劝阻,随意辱骂现场的工作人员,并撕毁选民证,拿起地上的板凳,殴打镇政府的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两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依据上述规定,
对郑某福处于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犯罪嫌疑人 郑某福:现在想起来,这样做都不对,他们有他们的工作范围,(工作)本来就应该让他们去做。
漳浦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公安机关将严查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行为,
并加大打击力度
来源:漳浦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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